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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外国投资法全文)

admin头像 admin 2022-04-01 01:04:32 136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出资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经过外商出资法,现予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出资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经过外商出资法,现予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出资法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经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出资促进

第三章 出资维护

第四章 出资处理

第五章 法令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扩展对外敞开,活跃促进外商出资,维护外商出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出资处理,推进构成全面敞开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据宪法,拟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我国境内)的外商出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出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许其他安排(以下称外国出资者)直接或许间接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出资活动,包含下列景象外商出资法:

(一)外国出资者独自或许与其他出资者共同在我国境内树立外商出资企业;

(二)外国出资者取得我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产业比例或许其他相似权益;

(三)外国出资者独自或许与其他出资者共同在我国境内出资新建项目;

(四)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国务院规矩的其他方法的出资。

本法所称外商出资企业,是指悉数或许部分由外国出资者出资,按照我国法令在我国境内经挂号注册树立的企业。

第三条 国家坚持对外敞开的基本国策,鼓舞外国出资者依法在我国境内出资。

国家实施高水平出资自在化便当化方针,树立和完善外商出资促进机制,营建安稳、通明、可预期和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 国家对外商出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处理准则。

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出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出资者及其出资不低于本国出资者及其出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矩在特定范畴对外商出资实施的准入特别处理办法。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出资,给予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许同意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许参加的世界公约、协议对外国出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矩的,能够按照相关规矩实行。

第五条 国家依法维护外国出资者在我国境内的出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条 在我国境内进行出资活动的外国出资者、外商出资企业,应当恪守我国法令法规,不得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分、出资主管部分按照责任分工,展开外商出资促进、维护和处理作业;国务院其他有关部分在各自责任规模内,担任外商出资促进、维护和处理的相关作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分按照法令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认的责任分工,展开外商出资促进、维护和处理作业。

第八条 外商出资企业员工依法树立工会安排,展开工会活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外商出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供给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二章 出资促进

第九条 外商出资企业依法相等适用国家支撑企业发展的各项方针。

第十条 拟定与外商出资有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应当采纳恰当方法寻求外商出资企业的定见和主张。

与外商出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裁判文书等,应当依法及时发布。

第十一条 国家树立健全外商出资服务体系,为外国出资者和外商出资企业供给法令法规、方针办法、出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第十二条 国家与其他国家和区域、世界安排树立多边、双方出资促进协作机制,加强出资范畴的世界交流与协作。

第十三条 国家依据需求,树立特别经济区域,或许在部分区域实施外商出资试验性方针办法,促进外商出资,扩展对外敞开。

第十四条 国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鼓舞和引导外国出资者在特定职业、范畴、区域出资。外国出资者、外商出资企业能够按照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国务院的规矩享用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 国家保证外商出资企业依法相等参加规范拟定作业,强化规范拟定的信息揭露和社会监督。

国家拟定的强制性规范相等适用于外商出资企业。

第十六条 国家保证外商出资企业依法经过公正竞争参加政府收购活动。政府收购依法对外商出资企业在我国境内出产的产品、供给的服务相等对待。

第十七条 外商出资企业能够依法经过揭露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和其他方法进行融资。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能够依据法令、行政法规、当地性法规的规矩,在法定权限内拟定外商出资促进和便当化方针办法。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按照便当、高效、通明的准则,简化就事程序,进步就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进步外商出资服务水平。

有关主管部分应当编制和发布外商出资指引,为外国出资者和外商出资企业供给服务和便当。

第三章 出资维护

第二十条 国家对外国出资者的出资不实施征收。

在特别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能够按照法令规矩对外国出资者的出资实施征收或许征用。征收、征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给予公正、合理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 外国出资者在我国境内的出资、赢利、本钱收益、财物处置所得、知识产权答应使用费、依法取得的补偿或许补偿、清算所得等,能够依法以人民币或许外汇自在汇入、汇出。

外商投资法(外国投资法全文)

第二十二条 国家维护外国出资者和外商出资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权力人和相关权力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厉依法追究法令责任。

国家鼓舞在外商出资过程中依据自愿准则和商业规矩展开技术协作。技术协作的条件由出资各方遵从公正准则相等洽谈确认。行政机关及其作业人员不得使用行政手法强制转让技术。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作业人员关于实行责任过程中知悉的外国出资者、外商出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走漏或许不合法向别人供给。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拟定触及外商出资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契合法令法规的规矩;没有法令、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减损外商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或许添加其责任,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涉外商出资企业的正常出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 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实行向外国出资者、外商出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方针许诺以及依法缔结的各类合同。

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求改动方针许诺、合同约好的,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外国出资者、外商出资企业因而遭到的丢失予以补偿。

第二十六条 国家树立外商出资企业投诉作业机制,及时处理外商出资企业或许其出资者反映的问题,和谐完善相关方针办法。

外商出资企业或许其出资者以为行政机关及其作业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经过外商出资企业投诉作业机制请求和谐处理。

外商出资企业或许其出资者以为行政机关及其作业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除按照前款规矩经过外商出资企业投诉作业机制请求和谐处理外,还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外商出资企业能够依法树立和自愿参加商会、协会。商会、协会按照法令法规和规章的规矩展开相关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出资处理

第二十八条 外商出资准入负面清单规矩制止出资的范畴,外国出资者不得出资。

外商出资准入负面清单规矩约束出资的范畴,外国出资者进行出资应当契合负面清单规矩的条件。

外商出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范畴,按照内外资共同的准则实施处理。

第二十九条 外商出资需求处理出资项目核准、存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矩实行。

第三十条 外国出资者在依法需求取得答应的职业、范畴进行出资的,应当依法处理相关答应手续。

有关主管部分应当按照与内资共同的条件和程序,审阅外国出资者的答应请求,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矩的在外。

第三十一条 外商出资企业的安排形式、安排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令的规矩。

第三十二条 外商出资企业展开出产经营活动,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有关劳动维护、社会保险的规矩,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矩处理税收、管帐、外汇等事宜,并承受相关主管部分依法实施的监督查看。

第三十三条 外国出资者并购我国境内企业或许以其他方法参加经营者会集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矩承受经营者会集检查。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树立外商出资信息陈述准则。外国出资者或许外商出资企业应当经过企业挂号体系以及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向商务主管部分报送出资信息。

外商出资信息陈述的内容和规模按照确有必要的准则确认;经过部分信息同享能够取得的出资信息,不得再行要求报送。

第三十五条 国家树立外商出资安全检查准则,对影响或答应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出资进行安全检查。

依法作出的安全检查决议为终究决议。

第五章 法令责任

第三十六条 外国出资者出资外商出资准入负面清单规矩制止出资的范畴的,由有关主管部分责令中止出资活动,期限处置股份、财物或许采纳其他必要办法,康复到实施出资前的状况;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外国出资者的出资活动违背外商出资准入负面清单规矩的约束性准入特别处理办法的,由有关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改正,采纳必要办法满意准入特别处理办法的要求;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前款规矩处理。

外国出资者的出资活动违背外商出资准入负面清单规矩的,除按照前两款规矩处理外,还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

第三十七条 外国出资者、外商出资企业违背本法规矩,未按照外商出资信息陈述准则的要求报送出资信息的,由商务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外国出资者、外商出资企业违背法令、法规的行为,由有关部分依法查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矩归入信誉信息体系。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业人员在外商出资促进、维护和处理作业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或许走漏、不合法向别人供给实行责任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任何国家或许区域在出资方面临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纳歧视性的制止、约束或许其他相似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够依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许该区域采纳相应的办法。

第四十一条 对外国出资者在我国境内出资银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职业,或许在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进行出资的处理,国家还有规矩的,按照其规矩。

第四十二条 本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协作经营企业法》一起废止。

本法实施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协作经营企业法》树立的外商出资企业,在本法实施后五年内能够持续保存原企业安排形式等。详细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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