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民事判定书,又将从前的新三板明星公司白兔湖(ST白兔湖,430738)拉回大众视界。
判定书显现,白兔湖实控人汪舵海应向上海元优财物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元优”)回购白兔湖股份,并付出回购款881.98万元。音讯一出,有商场人士称之为首例法院判定实控人回购新三板公司股份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诉讼中争议的焦点在于:白兔湖出具《成绩和做市许诺书》后,许诺书上仅有白兔湖公司印章,实控人汪舵海并未在许诺书上签字,汪舵海是否应该实行许诺。
白兔湖可谓当年“集邮党”的抢手挑选,不过公司仅仅两年内便从云端跌倒了谷底,现在股价仅剩余8分钱,250日跌幅高达98.18%,主办券商也称其继续运营才能存在严重不确定性。挂牌以来,白兔湖成功增发6次,征集资金2.22亿元,到2018年6月30日,共有198户股东。
定增时许下两大许诺
判定书显现,白兔湖实践操控人汪舵海应于判定收效后10日内,回购上诉人上海元优持有的白兔湖股份,并向上海元优付出股份回购款881.98万元。
音讯一出,有商场人士称之为首例法院判定实控人回购新三板公司股份案。
究竟怎么回事呢?作业还要从3年前白兔湖的一桩定增案说起。2015年4月,白兔湖抛出挂牌后第一份增发计划,终究实践增发3100万股,每股价格为3.8元。其间,上海元优认购了200万股,现金出资760万元。
与此同时,白兔湖向定增投资者出具了《成绩和做市许诺书》。白兔湖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及其其他股东(做市商在外)自愿对一切本次定增目标作出两大许诺(不行吊销许诺)。
成绩许诺:本轮定向股票发行完结后,白兔湖确保201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若未到达,则本次定增目标均有权取得补偿,而且定增目标能够自行挑选现金补偿或比例补偿。
做市许诺:若白兔湖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改变买卖方式为做市买卖并成功完结做市,则定增目标有权挑选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其他股东(做市商在外)回购定增股票或现金补偿。
2015年,白兔湖净利润同比暴增187.27%,到达了4024.2万元,完结了成绩许诺。可是,直到2016年2月3日,白兔湖才由协议转让改变为做市转让,具有包含太平洋证券等6家做市商。
汪舵海仍应实行许诺
白兔湖2015年报审计定见为“规范无保留”,各方都认可公司完结了成绩许诺。关于是否完结做市许诺,上海元优和白兔湖有不同观点。
但最大的不合在于:实控人汪舵海并未在《成绩和做市许诺书》上签字,那汪舵海是否应该实行许诺?
上海元优以为,出具《成绩和做市许诺书》时,汪舵海是白兔湖的肯定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许诺书表现汪舵海的毅力,其间对控股股东许诺的条款对汪舵海具有约束力,汪舵海应按照许诺书实行许诺,承当职责。
汪舵海称,《成绩和做市许诺书》是白兔湖公司作出的许诺,并非汪舵海个人作出的许诺。汪舵海作为白兔湖实控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不应该替代公司对外承当职责。
白兔湖公司则以为,成绩许诺现已完结,做市的首要作业现已在2015年12月底之前悉数完结,仅仅做市的批复2016年才下来。上海元优仅凭许诺书建议权力,无现实和法律依据。
终究,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作出了不同的判定。一审法院以为,白兔湖确实违反了做市许诺,可是许诺书仅有白兔湖公司盖章承认,汪舵海并未签字承认,因而不能视为汪舵海对上海元优等定增股东的许诺,对汪舵海并无约束力,且上海元优要求回购股份的告诉亦是向白兔湖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