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5月12日电(记者杨绍功)江苏省姑苏市人民政府11日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商场继续安稳健康发展的弥补定见》,对姑苏工业园区全域、姑苏高新区部分区域新建产品房施行3年限售,对姑苏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所施行5年限售。
定见清晰,对姑苏工业园区全域、姑苏高新区部分区域(东起京杭运河,西至珠江路,南至竹园路,北至邓尉路)新建产品住所施行约束转让办法,购房人自获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姑苏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所,购房人经过二手住所商场买卖新获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此外,定见要求,新获得预(销)售答应的产品住所,施行人才优先购买方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预(销)售答应建筑面积50%~60%的住所,优先出售给在姑苏工业园区工作、创业并在本市无自有住所的人才。
有数据显现,2019年以来,姑苏部分区域房价尤其是学区房价格阅历了显着上涨。姑苏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明,此次方针调整旨在执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遏止投机炒房,精准施策,合理引导商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