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证券业协会后续培训,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起草了《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持续培训细则(征求意见稿)》证券业协会后续培训,并于近日向券商征求意见。《培训细则》对从业人员持续培训进行了系统性规范。本细则规定的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后续培训,是指券商董事长、从事业务管理工作的其他董事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在券商从事证券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培训细则》明确了从业人员持续培训实行差异化管理。根据从业人员执业情况、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处罚处分措施情况、诚信情况、其他执业声誉情况及为行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作出贡献情况等,对培训学时等实行差异化管理。从业人员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学时豁免。在每个培训周期内,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要求,在党建引领、行业文化、职业道德方面的学时比重不得低于其应完成培训学时的30%。(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