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
中国发展据国家发改委官消息,8月13日,港澳台居民年满18周岁、在东莞已领取居住证且个人名下在东莞无住房的,可以在东莞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港澳台居民在东莞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部署,便利港澳台居民在东莞就业、创业、学习、生活,根据东莞住房限购有关政策要求,东莞近期印发了《关于简化港澳台居民在东莞购房相关资料要求的通知》。《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通知》规定,港澳台居民年满18周岁、在东莞已领取居住证且个人名下在东莞无住房的,可以在东莞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根据《通知》规定,港澳台居民年满18周岁、在东莞已领取居住证且个人名下在东莞无住房的,可以在东莞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港澳台居民在东莞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符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在东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需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东莞领取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东莞市购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况查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