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心商场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方案:无
一、 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二) 股东大会举行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到会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康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状况:
(四) 表决方法是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矩,大会掌管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招集,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掌管,采纳记名投票表决的方法审议经过会议方案,契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矩。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律师业务所律师到会了本次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到会状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到会6人,董事祝媛女士因业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到会2人,监事杨学萍女士因业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官国宝到会本次会议。
二、 方案审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方案
1、 方案称号:公司关于估计2022-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方案
审议成果:经过
表决状况:
(二) 触及严重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 关于方案表决的有关状况阐明
本次会议审议方案为特别方案,该方案取得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经过。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业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业务所
律师:祝静、赵宸
2、 律师见证定论定见:
本所律师以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和举行程序、到会会议人员的资历、招集人资历、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成果均契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矩》《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矩,合法有用。
四、 备检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业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定见书。
南京中心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