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步加深,公民大众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我国现行养老保险系统由三个层次构成:政府主导并担任办理的根本养老保险为“榜首支柱”,政府倡议并由企业自主开展的企业年金和工作年金为“第二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准则则为“第三支柱”。
但是,当时我国养老金的三大“支柱”开展并不均衡:根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企业年金和工作年金开展迟滞,个人养老金账户准则没有成形。“榜首支柱”采纳的现收现付形式易受人口老龄化的影响;“第二支柱”由企业主导,面对企业经营风险、金融商场动摇和买卖信用风险。相比之下,“第三支柱”可自愿参保、由商场主体运营、账户资金归个人,具有鼓励性强、透明度高、灵活性好等长处。
跟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开展,未来我国会有更多自由工作者,而“榜首支柱”的代替率和“第二支柱”的掩盖规模均有限。为缓解养老系统面对的压力,为公民大众的晚年日子供给更好的保证,加速构建以个人养老金账户准则为根底的“第三支柱”具有火急的现实意义。因而,在现有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根底上,能够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是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税收优惠能够下降个人养老账户参加者的本钱,进步其收益水平,然后影响其消费出资决策,是推动养老金“第三支柱”开展的重要引擎。应加大“第三支柱”相关税收优惠的力度,进步归入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免税薪酬金额的规范,经过税收优惠方针招引更多人群参加到“第三支柱”中,然后减轻公共养老系统压力。一起,未来在“第三支柱”能够为养老系统供给有力支撑时,进一步下降根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份额,以减轻商场主体的社保缴费担负,进一步激起商场生机。
二是扩展税延规模。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姑苏工业园区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已一年,试点效果为我国养老保证“第三支柱”的方针规划供给了参阅。应尽快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方针推行至全国,使更多大众获益。经过加大对“第三支柱”的推动力度,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养老保证系统的建造。
三是丰厚产品品种。“第三支柱”掩盖的规模不该仅限于商业保险产品,还应包含基金产品等其他合适出资的金融产品。应当将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归入养老保险系统,发挥其产品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发合适“第三支柱”的出资产品,拓展个人养老金账户出资途径。一起,归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出资规模的金融产品,应与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享用平等税收待遇,然后进步商场发明新式养老产品的积极性,以到达既满意养老资金需求,又活泼资本商场的两层方针效应。
(作者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方针与使用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