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王优玲)记者1日从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得悉,2021年,各省(自治区)要对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的城市展开保证性租借住宅状况施行监测点评,各直辖市要对展开保证性租借住宅状况施行自评。
住宅和城乡建造部会同国家展开变革委、财政部、天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展开保证性租借住宅状况监测点评作业的告诉》。
告诉清晰,2021年度展开保证性租借住宅状况要点环绕确认展开方针、执行支撑方针、树立作业机制、严厉监督办理、获得作业成效等五个方面展开监测点评,并清晰了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在确认展开方针方面,告诉清晰,支撑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宅租借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各类主体参加建造运营保证性租借住宅;城市应赶快确认“十四五”保证性租借住宅建造方针,拟定年度建造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应大力添加保证性租借住宅供给,力求新增保证性租借住宅占新增住宅供给总量份额到达30%及以上。
在执行支撑方针方面,告诉指出,要要点清晰本地区使用团体经营性建造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搁置土地、工业园区配套用地和非寓居存量房子建造保证性租借住宅的请求条件、流程及作业要求等;要对现有各类方针支撑租借住宅进行整理,符合规定的均归入保证性租借住宅标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