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房资历
我国讯 3月22日晚,北京地税局、住建委关于进一步严厉购房资历审阅中个人所得税方针履行规范的布告,上述两部分称,“接连5年(含)以上在本市交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薪酬、薪水所得”交税的纳税人,从请求月的上一个月开端往前计算60个月在本市接连交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当地税务局 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购房资历审阅中个人所得税方针履行规范的布告
为进一步严厉购房资历审阅中相关方针履行规范,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力 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商场调控作业的告诉》(京政办发〔2011〕8号)第六条关于"...在本市没具有住宅且接连5年(含)以上在本市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宅(含新建产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规则,现就"接连5年(含)以上在本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方针履行规范布告如下:
"接连5年(含)以上在本市交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薪酬、薪水所得"交税的纳税人,从请求月的上一个月开端往前计算60个月在本市接连交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出产、运营所得"交税的纳税人,依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请求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端往前计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接连交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方针履行规范自2017年3月22日起履行。
特此布告。
北京市当地税务局 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