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據中心紀委國傢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監委音讯:中國銀保監會法規部一級巡視員蔡江婷涉嫌嚴重違法,现在正承受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監委監察調查。
蔡江婷曾先後任職中國公民銀行、原中國銀監會,機構变革後任職中國銀保監會。
(資料圖)
官方履歷顯示,蔡江婷1964年1月生,浙江東陽人,大學學歷。1986年8月參加作业後,她進入中國公民銀行金融浓艳司作业,後任職銀行司、監管二司。
2003年,蔡江婷調任中國銀監會作业,歷任銀行監管二部監管二處處長、監管四處處長、股份制商業銀行現場檢查處處長,2006年任銀行監管二部副主任。
2008年3月,她調任中國銀監會吉林監管局副局長,2010年任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二部副主任,2014年任法規部副主任,2016年任法規部巡視員。
2018年3月,國傢機構变革後,蔡江婷任中國銀保監會正局級幹部,同年9月任法規部巡視員。2019年6月,她任中國銀保監會法規部一級巡視員,至此番被查。
據新華社本年9月26日音讯,經黨中心批準,十九屆中心第八輪巡視將對25傢金融單位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其间包含中國公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浓艳委員會。
9月27日,中心紀委國傢監委網站刊發文章《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一體推進,打掉“老鼠” 護住“玉盤”》。文章指出,從近年來查處的案子看,金融腐敗的輻射范圍極為廣泛, 從傳統銀行信貸到證券、保險、擔保、信誉評級領域,触及監管尋租與共謀、證券內幕买卖、融資信息欺詐、信貸买卖中使用職務便当讨取額外收入、新式利益輸送等。
中心紀委國傢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李怅然說,“聚集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緊盯严重金融風險、監管失職失守背後的腐敗問題,緊盯銀保監會機關和北上廣深等金融活躍地區,以及會管經營類機構,持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釋放一嚴究竟、一刻不停歇的強烈信號。”
李怅然介紹,黨的十九大至今,該紀檢監察組立案93件,是黨的十八大後5年間原銀監會、原保監會兩個紀檢組立案總數的近3倍;其间“第三、第四種形態”處理人數是黨的十八大後5年間兩組總數的6.5倍。在強大震懾下,上一年年末以來,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監管部主任郭鴻、遼寧監管局二級巡視員劉文義等主動投案。
同在9月27日,中心紀委國傢監委官網刊發《在線訪談丨既打“老鼠”,又護“玉盤”——怎么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
訪談中,中心紀委國傢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副組長李艷茹談到瞭“现在金融領域腐敗風險”等問題。
李艷茹介紹,现在有五個方面的風險比較杰出:一是部分重點領域風險隱患不容忽視。地方政府債務、房地產泡沫等“灰犀牛”或许反彈,部分省份、城市債務率偏高。二是部分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隱患較大。部分中小金融機構歷史包袱沉重、經營基礎弱、存量問題多,轉型發展困難重重,变革化險触及機構多、難度大。三是存量重點風險的化解處置仍將延續。“明日系”等高風險金融控股集團由於股權關系交錯,司法處置程序復雜,資產清償周期較長,風險處置收尾還需求一段時間。四是不合法集資風險形勢合计嚴峻,網貸機構風險出清任務艱巨,區塊鏈、網絡协作保險等領域新的涉眾涉非苗頭顯現。五是大型科技公司壟斷和資本無序擴張問題杰出。一些公司进入各類金融和科技領域,使用資本、技術、數據優勢构成壟斷經營、不正當競爭,風險更具突發性、隱蔽性、傳染性和破壞力。部分網絡平臺與傳統金融機構协作,使金融業務廣泛嵌入線上平臺和場景,简单形成風險疊加共振。
近期,銀保監會系統已有多人被查。
本年9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浓艳委員會深圳監管局二級巡視員江裕棠被查;本年7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浓艳委員會四川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國榮落馬。
蔡江婷簡歷
蔡江婷,女,漢族,1964年1月生,浙江東陽人,大學學歷,1986年8月參加作业。
1986年8月至1994年6月,任中國公民銀行金融浓艳司幹部、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4年6月至1998年8月,任中國公民銀行銀行司主任科員、协作金融浓艳處副處長、銀行機構浓艳處副處長;
1998年8月至2003年9月,任中國公民銀行銀行監管二司監管一處副處長,監管二處副處長、處長;
2003年9月至2006年5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浓艳委員會銀行監管二部監管二處處長、監管四處處長、股份制商業銀行現場檢查處處長;
2006年5月至2008年3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浓艳委員會銀行監管二部副主任;
2008年3月至2010年1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浓艳委員會吉林監管局副局長;
2010年1月至2014年9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浓艳委員會銀行監管二部副主任;
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浓艳委員會法規部副主任;
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浓艳委員會法規部巡視員;
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浓艳委員會正局級幹部(機構变革,原任職務天然革除);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浓艳委員會法規部巡視員;
2019年6月,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浓艳委員會法規部一級巡視員;
2021年9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