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令以及財政部、銀監會有關規定,【2015】年【12】月【30】日,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與常熟市中聯資產浓艳有限公司簽署《債權轉讓合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在下列附表中所列的以下債權及相應的利息、罰息、遲延实行金、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已依法轉讓給常熟市中聯資產浓艳有限公司,該等債權對應的告贷合同、抵債協議、還款協議、擔保合同項下的悉数權利也已依法轉讓給常熟市中聯資產浓艳有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特布告告诉與該等債權有關的告贷人、擔保人、其他還款義務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該等債權轉讓的事實。常熟市中聯資產浓艳有限公司作為該等債權的受讓人,現布告要求下列告贷人及其相應的擔保人或其承繼人或其他還款義務人当即向常熟市中聯資產浓艳有限公司实行相應合同約定的義務(若告贷人、擔保人、其他還款義務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许喪失民事主體資格,請相關承債主體、清算主體代為实行義務或许承擔清算責任)。特此布告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
【2020】年【1】月【8】日
來源: 江南時報
關註同花順財經微信公眾號(ths518),獲取更多財經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