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反腐治乱力度明显加大,日前,银保监会有关担任人称,2021年以来,金融风险重灾区的辽宁,已对63名中小银行‘一把手’采纳留置和刑事强制办法。
5月11日,从开原市人民法院发布的辽1282刑初46号判决书了解到,原铁岭银行一名中层副职职工郭某纳贿获刑。
值得一提的是,在郭某被抓抄获时,虽然间隔其初次纳贿已曩昔十年,可见反腐之决计。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郭某使用其担任铁岭银行新华街支行行长职务上的便当,承受刘某、尹某、徐某、王某、施某、黄某等6名借款人的请托,在批阅、发放借款的过程中为其供给协助,不合法收受人民币400万元、美金5万元,合计4306918元。
详细现实如下:
1、2010年夏天和2014年夏天,郭某先后2次承受刘某的请托,为其在借款过程中供给协助,别离收受刘某的贿赂款人民币10万元、50万元。合计60万元。
2、2012年至2015年,郭某先后3次承受尹某的请托,为其在借款过程中供给协助,别离收受尹某的贿赂款人民币30万元、美元2万元、美元3万元。合计606918元。
3、2012年末,郭某承受徐某的请托,为其在借款过程中供给协助,收受徐某的贿赂款人民币20万元。
4、2013年夏天和2014年头,郭某先后2次承受王某的请托,为其在借款过程中供给协助,共收受王某的贿赂款人民币50万元。
5、2013年至2015年,郭某先后5次承受施某的请托,为其在借款过程中供给协助,共收受施某的贿赂款人民币100万元。
6、2013年至2014年,郭某先后3次承受黄某的请托,为其在借款过程中供给协助,共收受黄某的贿赂款人民币140万元。
2021年8月30日9时许,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督查室电话告诉被告人郭某到铁岭市廉政教育中心承受铁岭市说话,被告人郭某在工作人员的伴随下抵达廉政教育中心。因涉嫌严峻违纪违法问题,于2021年08月30日经铁岭市督查委员会决议被采纳留置办法。
法院以为,被告人郭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不合法收受别人给予的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纳贿罪。鉴于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悉数退赃,足额交纳罚金,依法对被告人可从宽处分。
开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犯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