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证券简称:浙江广厦公告编号:临2019-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买卖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计提信誉减值丢失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6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依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19年4月,你公司完结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都实业)100%股权转让的买卖过户手续。交割完结后,公司不再将天都实业归入兼并报表,天都实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8月27日,公司发表《关于计提信誉减值丢失的公告》称,对2019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财物进行减值测验后,公司对应收天都实业的4.64亿元来往款,依照账龄计提1.68亿元减值丢失。经对上述公告过后审阅,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矩》第17.1条等有关规定,请公司对如下事项进一步核实并弥补发表。
一、依据公司2018年12月12日发表的董事会抉择公告,天都实业许诺,在股权转让买卖交割手续处理结束当年,暨2019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及广厦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传媒)偿还5.78亿元和6000万元的其他应付款,并付出相关利息费用。一起广厦控股许诺,对天都实业上述来往款的清偿责任供给连带责任担保。请公司阐明,在上述许诺实行期限没有到期的状况下,公司对相关应收来往款计提1.68亿元减值丢失的管帐处理是否合理,阐明管帐处理依据,并请管帐师发表意见。
二、依据公司2018年8月13日发表的严重财物出售暨相关买卖报告书,公司在向广厦控股转让天都实业100%股权时,公司及广厦传媒应收天都实业来往款的余额分别为5.78亿元和6000万元。请公司进一步阐明:(1)上述应收天都实业的来往款在收买时以及股权交割时,是否存在减值危险;(2)在对出售天都实业的财物评价中,公司是否充分考虑上述应收来往款的减值危险。
请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发表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9月4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发表。
公司将严厉依照上海证券买卖所的要求对相关状况进行核实、回复并予以发表。公司指定的信息发表媒体为上海证券买卖所站(sse)、《上海证券报》、《我国证券报》、《证券》、《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