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方案:无
一、 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二) 股东大会举行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公司2112会议室
(三)到会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康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状况:
■
(四)表决方法是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则,大会掌管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招集,董事长张奇先生掌管,选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表决。本次会议参加表决人数及招集、举行程序契合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到会状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到会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到会1人,其间,监事卢新华、肖强因作业出差等原因未到会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黄剑锋到会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到会了本次会议。
二、 方案审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方案
1、方案称号:《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余热发电BOOT项目财物暨相关买卖的方案》
审议成果:经过
表决状况:
■
(二)触及严重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状况
■
(三)关于方案表决的有关状况阐明
方案1对中小投资者独自计票。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震建、富皓
2、律师见证定论定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则;到会会议人员的资历、招集人的资历合法、有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成果合法、有用。
四、 备检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令定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