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横滨地方法院20日判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应为福岛核电站走漏承当责任,向上百名原告补偿大约4.19亿日元(约合2554万元人民币)。
2011年福岛核电站辐射走漏至今,上万名原告建议大约30起同类诉讼,法院屡次责令日本政府和东电补偿。
日本共同社报导,175名福岛辐射走漏避难者向横滨地方法院提申述讼,向日本政府和东电索赔54亿日元(3.3亿元人民币)。
这些原告建议,除从前从东电取得的一些补偿,每人还应从日本政府和东电取得每月35万日元(2.1万元人民币)补偿和一笔“失掉家乡”的精神损失费2000万日元(121.9万元人民币)。
横滨地方法院20日作出判定,责令日本政府和东电向其间152名原告补偿总计大约4.19亿日元(2554万元人民币)。
这是日本政府因福岛辐射走漏收取的第5份补偿判定,是东电收取的第8份补偿判定。日本《每日新闻》报导,大约1.2万避难者就福岛辐射走漏申述日本政府和东电,相关诉讼大约30起。
在与福岛辐射走漏相关的诉讼中,千叶地方法院2017年9月判定东电补偿,但驳回对日本政府的索赔;福岛地方法院2017年10月判定日本政府和东电向原告补偿大约5亿日元(3048万元人民币);京都地方法院2018年3月责令日本政府和东电向原告补偿大约1.1亿日元(671万元人民币)。
横滨地方法院审判长中平健20日宣读判定时说,日本政府把握地震猜测长时间评价材料,本应2009年9月曾经就警觉福岛核电站危险,2010年年末曾经监督东电采纳整改措施,如加装应急发电机。
依照中平健的说法,日本政府没有妥善实行监管责任,导致严峻“过错和失利”。
日本东部地区2011年3月11日产生激烈地震,触发激烈海啸。东电运营的福岛榜首核电站因海水灌入而断电,4个核反应堆中有3个先后遭受爆破和堆芯熔毁,导致灾难性辐射走漏。
原告方面建议,日本政府部门2002年发布一份有关地震的长时间评价陈述,标明可以预见到海啸,本来有或许推进东电强化安全措施。陈述猜测,往后30年内,包含福岛在内,日本海沟周边区域产生8级地震、从而触发海啸的或许性到达20%。
共同社报导,大约16万人逃离福岛,到2019年1月仍有超越3.2万人没有回来家乡。(新华社专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