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历:人民网-人民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8号
《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法令》现已2020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总理李克强
2021年2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财物处理体制,推动国家处理系统和处理才能现代化,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财物处理状况监督的决议,拟定本法令。
第二条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是指行政单位、作业单位经过以下办法获得或许构成的财物:
(一)运用财务资金构成的财物;
(二)承受调拨或许划转、置换构成的财物;
(三)承受捐献并确以为国有的财物;
(四)其他国有财物。
第三条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归于国家所有,实施政府分级监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直接分配的处理体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树立健全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机制,加强对本级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的处理,查看、同意严峻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事项。
第五条国务院财务部分担任拟定行政作业单位国有财物处理规章准则并担任安排实施和监督查看,牵头编制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陈述。
国务院机关事务处理部分和有关机关事务处理部分会同有关部分依法依规实行相关中心行政作业单位国有财物处理职责,拟定中心行政作业单位国有财物处理详细准则和办法并安排实施,承受国务院财务部分的辅导和监督查看。
相关部分依据职责规则,按照会集统一、分类分级准则,加强中心行政作业单位国有财物处理,优化处理手法,进步处理功率。
第六条各部分依据职责担任本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国有财物处理作业,应当清晰处理职责,辅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财物处理作业。
各部分所属单位担任本单位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的详细处理,应当树立和完善内部操控处理准则。
第七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处理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应当遵从安全规范、节省高效、揭露通明、权责共同的准则,完成什物处理与价值处理相统一,财物处理与预算处理、财务处理相结合。
第二章财物装备、运用和处置
第八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依据依法实行功能和作业展开的需求,结合财物存量、财物装备规范、绩效方针和财务承受才能装备财物。
第九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合理挑选财物装备办法,财物装备严峻事项应当经可行性研讨和团体决议计划,财物价值较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则进行财物评价,并实行批阅程序。
财物装备包含调剂、置办、建造、租借、承受捐献等办法。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树立、完善财物装备规范系统,清晰装备的数量、价值、等级、最低运用年限等规范。
财物装备规范应当按照勤俭节省、讲究绩效和绿色环保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方针、经济社会展开水平、市场价格改动、科学技能进步等要素当令调整。
第十一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优先经过调剂办法装备财物。不能调剂的,能够选用置办、建造、租借等办法。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国有财物应当用于本单位实行功能的需求。
除法令还有规则外,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办法将国有财物用于对外出资或许树立营利性安排。
第十三条作业单位国有财物应当用于保证作业展开、供给公共服务。
第十四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固定财物、在建工程、流动财物、无形财物等各类国有财物的处理,清晰处理职责,规范运用流程,加强产权保护,推动相关财物安全有用运用。
第十五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清晰财物运用人和处理人的岗位职责。
财物运用人、处理人应当实行岗位职责,按照规程合理运用、处理财物,充分发挥财物效能。财物需求修理、保养、调剂、更新、作废的,财物运用人、处理人应当及时提出。
财物运用人、处理人产生改动的,应当及时处理财物交代手续。
第十六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承受捐献的财物,应当按照捐献约好的用处运用。捐献人志愿不清晰或许没有约好用处的,应当统筹安排运用。
第十七条作业单位运用国有财物对外出资应当有利于作业展开和完成国有财物保值增值,契合国家有关规则,经可行性研讨和团体决议计划,按照规则权限和程序进行。
作业单位应当清晰对外出资构成的股权及其相关权益处理职责,按照规则将对外出资构成的股权归入经营性国有财物会集统一监管系统。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树立健全国有财物同享共用机制,采纳办法引导和鼓舞国有财物同享共用,统筹规划有用推动国有财物同享共用作业。
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在确保安全运用的前提下,推动本单位大型设备等国有财物同享共用作业,能够对供给方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九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依据实行功能、作业展开需求和财物运用状况,经团体决议计划和实行批阅程序,依据处置事项批复等相关文件及时处置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
第二十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将依法罚没的财物按照国家规则揭露拍卖或许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所得金钱悉数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对下列财物及时予以作废、报损:
(一)因技能原因确需筛选或许无法修理、无修理价值的财物;
(二)触及盘亏、坏账以及非正常丢失的财物;
(三)已超越运用年限且无法满意现有作业需求的财物;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构成毁损、灭失的财物。
第二十二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产生分立、兼并、改制、吊销、从属联系改动或许部分功能、事务调整等景象,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则处理相关国有财物划转、交代手续。
第二十三条国家树立的研讨开发安排、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的运用和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家有关规则实行。
第三章预算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置办、建造、租借财物应当提出财物装备需求,编制财物装备相关开销预算,并严厉按照预算处理规则和财务部分批复的预算装备财物。
第二十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财物租借和处置等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会集收缴准则的有关规则处理。
除国家还有规则外,作业单位国有财物的处置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会集收缴准则的有关规则处理。
作业单位国有财物运用构成的收入,由本级人民政府财务部分规则详细处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及时收取各类财物收入,不得违背国家规则,多收、少收、不收、侵吞、私分、截留、占用、移用、藏匿、坐支。
第二十七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在决算中全面、实在、精确反映其国有财物收入、开销以及国有财物存量状况。
第二十八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则树立国有财物绩效处理准则,树立健全绩效目标和规范,有序展开国有财物绩效处理作业。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资建造公共根底设施,应当依法履行资金来历,加强预算束缚,防备政府债款危险,并清晰公共根底设施的处理保护职责单位。
第四章根底处理
第三十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则设置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台账,按照国家统一的管帐准则进行管帐核算,不得构成账外财物。
第三十一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选用建造办法装备财物的,应当在建造项目竣工检验合格后及时处理财物交给手续,并在规则期限内处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越1年。
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给但未处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造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管帐准则承认财物价值。
第三十二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对无法进行管帐承认入账的财物,能够依据需求安排专家参照财物评价办法进行评价,并作为反映财物状况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清晰财物的保护、保养、修理的岗位职责。因运用不当或许保护、保养、修理不及时构成财物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职责。
第三十四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定时或许不定时对财物进行盘点、对账。呈现财物盘盈盘亏的,应当按照财务、管帐和财物处理准则有关规则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
第三十五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处置财物应当及时核销相关财物台账信息,一起进行管帐处理。
第三十六条除国家还有规则外,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将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进行转让、拍卖、置换、对外出资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则进行财物评价。
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以市场化办法出售、租借的,按照有关规则能够经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对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进行清查:
(一)依据本级政府布置要求;
(二)产生严峻财物调拨、划转以及单位分立、兼并、改制、吊销、从属联系改动等景象;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构成财物毁损、灭失;
(四)管帐信息严峻失真;
(五)国家统一的管帐准则产生严峻改变,触及财物核算办法产生重要改动;
(六)其他应当进行财物清查的景象。
第三十八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财物清查成果和触及财物核实的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务部分的规则实行批阅程序。
第三十九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在财物清查中发现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应当查明原因予以阐明,并伴随清查成果一起实行批阅程序。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应当依据批阅成果及时调整财物台账信息,一起进行管帐处理。
因为财物运用人、处理人的原因构成财物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职责。
第四十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对需求处理权属挂号的财物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有账簿记载但权证手续不全的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能够向本级政府有关主管部分提出承认财物权属请求,及时处理权属挂号。
第四十一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之间,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产生财物胶葛的,应当按照有关法令法规规则采纳洽谈等办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财务部分应当树立全国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信息系统,推广财物处理网上处理,完成信息同享。
第五章财物陈述
第四十三条国家树立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陈述准则。
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陈述全国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按照规则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陈述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
第四十四条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陈述,首要包含财物负债总量,相关处理准则树立和实施,财物装备、运用、处置和效益,推动处理体制机制变革等状况。
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向社会揭露。
第四十五条各部分所属单位应当每年编制本单位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陈述,逐级报送相关部分。
各部分应当汇总编制本部分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陈述,报送本级政府财务部分。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财务部分应当每年汇总本级和下级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报送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务部分。
第六章监督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承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的监督,安排履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整改要求,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陈述整改状况。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承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进行监督。下级政府应当安排履行上一级政府提出的监管要求,并向上一级政府陈述履行状况。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务部分应当对本级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进行监督查看,依法向社会揭露查看成果。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分依法对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状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十一条各部分应当树立健全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准则,依据职责对本职业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依法进行监督。
各部分所属单位应当拟定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内部操控准则,防控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危险。
第五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发现违背本法令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分进行检举、指控。承受检举、指控的有关部分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为检举人、指控人保密。
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限制和打击报复检举人、指控人。
第七章法令职责
第五十三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职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置:
(一)装备、运用、处置国有财物未按照规则经团体决议计划或许实行批阅程序;
(二)超规范装备国有财物;
(三)未按照规则处理国有财物调剂、调拨、划转、交代等手续;
(四)未按照规则实行国有财物拍卖、陈述、发表等程序;
(五)未按照规则期限处理建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六)未按照规则进行国有财物清查;
(七)未按照规则设置国有财物台账;
(八)未按照规则编制、报送国有财物处理状况陈述。
第五十四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职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非法占有、运用国有财物或许选用招摇撞骗等办法贱价处置国有财物;
(二)违背规则将国有财物用于对外出资或许树立营利性安排;
(三)未按照规则评价国有财物导致国家利益丢失;
(四)其他违背本法令规则构成国有财物丢失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在国有财物处理作业中有违背预算处理规则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法令、《财务违法行为处置处置法令》等法令、行政法规追究职责。
第五十六条各部分及其所属单位的作业人员在国有财物处理作业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许有糟蹋国有财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分依法给予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除国家还有规则外,社会安排直接分配的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按照本法令实行。
第五十八条钱银办法的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按照预算处理有关规则实行。
实行企业财务、管帐准则的作业单位以及作业单位对外出资的全资企业或许控股企业的财物处理,不适用本法令。
第五十九条公共根底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国有文物文明等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的详细办法,由国务院财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拟定。
第六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直接分配的行政作业性国有财物处理,按照中心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则实行。
第六十一条本法令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新华社电)
《 人民日报 》( 2021年03月24日 1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