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冻住的发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19日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546,237,405股被上海金融法院司法冻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在指定媒体发表的《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冻住的公告》。
2019年8月2日公司收到宏达实业《奉告函》,得悉近来上海金融法院就免除上述股权冻住事项出具了《民事裁决书》沪74民初1446号之一,裁决如下:“免除对被申请人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宏达股份股票共546,237,405股股票的保全办法。本裁决当即开端实行。”
现在,上述股权免除冻住的相关手续正在处理中。公司将继续重视上述事项的发展状况,及时实行相应的信息发表责任。
公司指定的信息发表媒体为《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阔出资者重视公司公告,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