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安佳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安佳股票代码,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统称“广晟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统称“汇鸿集团”)、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威立雅”)、广东安佳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佳泰”)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5,800.00万元(不含税)。
2021年2月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唐毅、单晓敏、晋永甫为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5,800.00万元(不含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及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广晟公司
公司名册: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安佳股票代码;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安佳股票代码;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
截至2019年末,广晟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281.27亿元,总负债为809.93亿元,净资产为471.34亿元。2019年1-12月,广晟公司经审计营业总收入603.45亿元,净利润29.30亿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晟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310.23亿元,总负债为874.01亿元,净资产为436.22亿元。2020年1-9月,广晟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07.03亿元,净利润13.92亿元。
根据相关核查情况,广晟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预计广晟公司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小于人民币300万元或未达到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控股股东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汇鸿集团
公司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
注册资本:2,242,433,192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内外投资,纺织原料及制成品的研发、制造、仓储,电子设备研发、安装、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及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咨询与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仓储。危险化学品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燃料油销售,粮食收购与销售。
截至2019年末,汇鸿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252.33亿元,总负债为186.74亿元,净资产为65.59亿元。2019年1-12月,汇鸿集团经审计营业总收入355.78亿元,净利润4.99亿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汇鸿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73.96亿元,总负债为208.14亿元,净资产为65.81亿元。2020年1-9月,汇鸿集团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261.56亿元,净利润2.31亿元。
根据相关核查情况,汇鸿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预计汇鸿集团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小于人民币300万元或未达到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控股股东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3、东江威立雅
公司名称: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南坑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在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南坑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危险废物焚烧处理、废电池回收处理、剧毒化学品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及相关服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服务;环保技术开发、咨询、交流、管理服务;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江威立雅50%股权;威立雅环境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东江威立雅50%股权。
东江威立雅向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末,东江威立雅经审计总资产为43,154.43万元,总负债为20,194.75万元,净资产为22,959.69万元。2019年1-12月,东江威立雅经审计营业总收入34,170.63万元,净利润1,573.07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东江威立雅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9,780.03万元,总负债为17,729.33万元,净资产为22,050.69万元。2020年1-9月,东江威立雅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20,925.52万元,净利润2,343.33万元。
根据相关核查情况,东江威立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安佳泰
公司名称:广东安佳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村南坑
注册资本:人民币17,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在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南坑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危险废物(焚烧类废物、物理化学类废物、废日光灯管)收集、暂存、处理及综合利用。
股权结构: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安佳泰70%股权;广东东寰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安佳泰30%股权。
安佳泰向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末,安佳泰经审计总资产为15,670.76万元,总负债为192.51万元,净资产为15,478.25万元。2019年度,安佳泰处于项目建设期。
截至2020年9月30日,安佳泰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259.27万元,总负债为135.75万元,净资产为15,123.53万元。2020年1-9月,安佳泰处于项目建设期。
根据相关核查情况,安佳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广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6,147,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晟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目前,汇鸿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287,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汇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东江威立雅未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王石先生在东江威立雅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江威立雅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安佳泰未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王石先生在安佳泰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佳泰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目前对本公司的款项均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不能履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参考现行市价或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比率,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主要为产品购销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可以在扩大公司销售收入的同时减少相关销售费用,有效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结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的日常经营业务,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金惠、萧志雄、郭素颐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实际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需求。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货款不能收回或其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1-0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项目建设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江”)与银行签订项目借贷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不超过5年,并同意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期限条件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东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江苏东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江苏东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学工业园区海滨四路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危险废物处置(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处置;环境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苏东江100%股权,江苏东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江苏东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情况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江苏东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取得银行贷款。江苏东江本次贷款用于满足项目建设运营的资金需求,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1,000万元。
连同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9,928.5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6%。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唐毅、单晓敏、晋永甫回避表决。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安佳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5,800.00万元(不含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项目建设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项目借贷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不超过5年,并同意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期限条件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6月29日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用于生产经营,担保方式:信用。用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理财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
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签订的各项业务合同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各类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