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想要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企业即日起可以申请。目前企业可以选择协议转让或做市转让,竞价转让的方式暂时不会推出。
股转系统相关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做市转让方式预计在8月下旬正式启动,目前股转系统正在进行仿真测试。
不过,根据《指引》要求,希望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拟挂牌企业可以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同时提交股票转让方式申请。已经挂牌的公司若希望做市转让,也可以向股转系统提出申请。
处在不同审核环节的企业需要经历不同的程序。股转系统要求,截至昨日挂牌申请材料已经接收,但股转系统尚未出具审查意见的申请挂牌企业,其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需按照《指引》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提交股票转让方式申请;未在股转系统出具审查意见前提交做市转让方式申请的,其股票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申请挂牌公司无需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无需提交股票转让方式申请。
对于已经取得股转系统同意挂牌函,但尚未挂牌的申请挂牌企业,其股票挂牌时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这类企业若希望采用做市方式,可以在挂牌后申请变更。
股转系统表示,从实际操作角度考虑,在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申请过程中,(申请)挂牌企业向股转系统提交相关申请时,需要将做市商同意做市和推出做市的申请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从保护投资者和做市商交易权的角度考虑,《指引》将尽量减少股票暂停转让的情形,仅在一种情形下根据《股票转让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出股票暂停转让的安排:即为挂牌公司股票做市的做市商不足2家时,该股票暂停转让。”股转系统方面提示,由于采用的是竞争性传统做市商制度,所以做出上述暂停安排。
新三板扩容半年多以来,交易一直不够活跃,挂牌企业的股权转让和融资交易呈现“偶发性”。因此,业界对即将推出的做市商制度寄予厚望。
股转系统方面表示,从国际经验看,做市商制度的主要效果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改善股票流动性。通过做市商不断双边报价,保证市场交易连续进行,而且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多个做市商提供的竞争性报价及股票推介活动,有利于激发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市场交易。二是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报价有连续性,价差幅度也有限制,有利于价格稳定。三是解决挂牌公司股票定价难的问题,提高融资效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