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全资子公司淘宝我国控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及高鑫零售(「公司」)发布联合公告,阿里巴巴斥资280亿港元(约36亿美元),向AuchanRetailInternationalS.A。及其子公司(总称「欧尚零售」)一方收买高鑫母公司吉鑫控股有限公司(「吉鑫」)约70.94%股份,买卖作价对应高鑫零售每股约8.10港币。买卖完成后,阿里巴巴及其关联方直接或直接持有高鑫零售约72%股份。因为此次收买触发SFC(香港证监会)收买守则下的「强制要约收买」(即MandatoryGeneralOffer,「MGO」),而且「强制要约收买期」已于11月27日寄发归纳文件之日开端,市场上存在一种解读是高鑫要被「私有化」了。那是不是这样呢?为此咱们专门访问了高鑫零售投资者联系负责人顾晓蓓女士。
记者:看到联合公告里呈现了「强制要约收买」(MGO),是不是意味著每个投资人都要将高鑫的股票卖给阿里巴巴?
顾总:不是这个意思。依据香港证监会的规则,投资人能够挑选依照欧尚零售跟阿里巴巴的买卖价格,即约每股8.10港元,将持有的高鑫零售股票出售给阿里巴巴,或许挑选持续持有或以其他方法买卖公司股票。「强制要约收买」指此次阿里巴巴从欧尚零售收买吉鑫的股份买卖后,阿里巴巴有「强制性」责任建议要约,并非指投资人有「强制性」责任接收要约。
记者:假定呈现联合公告里提及的接收状况,即要约到时,高鑫零售股份的大众持有量的低于联交所的最低要求,阿里巴巴是否会考虑将公司私有化?
顾总:在咱们发布的联合公告里讲的很清楚,阿里巴巴表明有意于要约截止后保持高鑫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位置。假如大众持有流通股一旦低于已发行股份的19.38%,阿里巴巴表明将采纳恰当过程以康复满足的大众持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