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1年7月29日,本行发布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稳A股股价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安稳A股股价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到2021年7月28日,在本行收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共15人,拟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本行收取薪酬总额(税后)的15%的资金增持本行A股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算计不低于人民币1,781,763.39元。
依据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决心和对本行生长价值的认可,本行监事长、员工监事赵丽娟女士,员工监事李怀斌先生、陈新秀女士,党委副书记赵麦城先生,郑州市纪委监委驻本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骅先生,人力资源总监张明立先生,授信事务总监连东先生,金融市场事务总监陈恒生先生自愿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本行收取薪酬总额(税后)的15%的资金增持本行A股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算计不低于人民币1,013,832.54元。
本次增持方案不设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方案的施行期限为自安稳A股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二、本次增持方案施行期间,前述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以自有资金经过深圳证券生意所生意系统以会集竞价生意方式增持本行A股股份算计935,080股(含转增股份),占本行本钱公积转增股本(2021年12月施行)后普通股总股本的0.0113%,增持金额算计人民币2,886,302.55元。
三、依据《安稳A股股价方案公告》,前述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许诺本次增持的资金运用结束,则视为本次安稳股价办法施行结束及许诺实行结束。到本公告日,相关增持资金运用结束,契合《安稳A股股价方案公告》所清晰的安稳股价办法施行结束及许诺实行结束的条件。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状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到2021年7月28日,在本行收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共15人,包含:董事长、实行董事王天宇先生,行长、实行董事申学清先生,副董事长、实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夏华先生1
11.2021年8月27日,傅春乔先生因本行内部作业调整,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当日,经董事会审议经过,聘任夏华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概况请见本行2021年8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非实行董事姬宏俊先生、王世豪先生,副行长郭志彬先生、孙海刚先生,副行长、原董事会秘书傅春乔先生1,行长助理李磊先生、张厚林先生、李红女士、刘久庆先生,首席信息官姜涛先生,危险总监王美丽女士,总审计师王兆琪女士。
除前述15位需实行安稳股价责任的增持主体外,本行监事长、员工监事赵丽娟女士,员工监事李怀斌先生、陈新秀女士,党委副书记赵麦城先生,郑州市纪委监委驻本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骅先生,人力资源总监张明立先生,授信事务总监连东先生,金融市场事务总监陈恒生先生自愿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本行收取薪酬总额(税后)的15%的资金增持本行A股股份。
本次增持方案施行前,前述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持有本行A股股份算计397,799股,占本行本钱公积转增股本(2021年12月施行)前普通股总股本的0.0053%。
二、增持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方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安稳A股股价方案公告》。
三、增持方案的施行成果
本次增持方案施行期间,本行于2021年12月施行了本钱公积金转增股本,向整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1股,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7日,除权日为2021年12月20日。转增后,本行普通股总股本由7,514,125,090股变为8,265,537,599股,因而本次增持以2021年12月17日为边界分转增前及转增后两个时段进行核算核算。
1.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12月17日的详细增持A股状况如下:
在此时段,前述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以自有资金经过深圳证券生意所生意系统以会集竞价生意方式增持本行A股股份算计712,800股(施行本钱公积转增股本后,对应股份数量为784,080股),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3.31元至3.49元,增持金额算计人民币2,411,518.55元。
2.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1月18日的详细增持A股状况如下:
注:“增持前持股数量(股)”是指2021年12月18日前的持股数量。
在此时段,前述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以自有资金经过深圳证券生意所生意系统以会集竞价生意方式增持本行A股股份算计151,000股,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3.12元至3.19元,增持金额算计人民币474,784.00元。
依据《安稳A股股价方案公告》,若呈现以下任一景象,则视为本次安稳股价办法施行结束及许诺实行结束:(1)持续增持本行股份将导致本行股权散布不契合上市条件;(2)前述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许诺本次增持的资金运用结束。
到本公告日,前述董事、高档管理人员累计增持本行A股股份595,200股(含转增股份),占本行转增后普通股总股本的0.0072%,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1,837,350元;前述自愿增持人员累计增持本行A股股份339,880股(含转增股份),占本行转增后普通股总股本的0.0041%,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1,048,952.55元。前述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算计增持本行A股股份935,080股(含转增股份),占本行转增后普通股总股本的0.0113%,增持金额算计人民币2,886,302.55元。
综上,前述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许诺本次增持的资金现已运用结束,契合《安稳A股股价方案公告》所清晰的安稳股价办法施行结束及许诺实行结束的条件。本次安稳股价办法已施行结束、许诺已实行结束。
四、其他相关阐明
1.本次增持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生意所事务规矩等有关规定。
2.前述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在增持方案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增持的股份,并严厉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情生意、敏感期股份生意、短线生意等,严厉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生意所的相关规定实行。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本行股权散布不契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行控制权发生变化。
4.本即将依据《深圳证券生意所股票上市规矩》、《深圳证券生意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