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第八建造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海螺四期万吨线地道工程项目,损坏山场森林植被,不合法改动用处林地面积达近7亩。
9月7日,该违法行为被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处分。
处分阐明,重庆建工第八建造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骋 ,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则。
违法现实经依法查明,2021年4月,重庆建工第八建造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投标的方法,获得安徽省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坐落贵池区唐田镇吴田居委会王湾组小黄山团体山场内,承建池州海螺四期万吨线地道工程项目的施工经营权。7月,重庆建工第八建造有限责任公司池州海螺地道工程项目部,未经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阅赞同的情况下,私行组织施工人员占用该山场林地建造工棚、修建运送路途、装置工程机器设备以及占用部分林地进行堆积地道洞剥离的废渣土、废石料,致使该处山场森林植被遭到损坏、林地用处被改动。经池州市贵池区林业查询规划设计室判定,重庆建工第八建造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法改动用处林地面积4200平方米(合6.3亩),原森林类别均为产品林,原地类均为乔木林地。
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对此进行处分,1.责令于2022年9月6日前康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康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万柒仟贰佰元整(¥67200.00元)。
据了解,安徽省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安徽海螺水泥成员企业,为安徽省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85)控股子公司,董事长为李愿意,该公司注册地在池州市贵池区。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发现,重庆建工第八建造有限责任公司是重庆建工(600939.SH)子公司,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董事长李骋,该公司具有修建工程施工总承揽一级资质,曾用名:重庆第八修建工程公司。
相关依据显现,重庆建工第八建造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遭到行政处分,内容为:对项目易发生尘污染的露天堆场、库房、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按规则采纳密闭、围挡、喷淋等防尘污染办法,形成环境污染,违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法令》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上一年12月8日,该行为被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归纳行政法律支队处分。
二三里资讯从企查查注意到,重庆建工第八建造有限责任公司曾因违法违规,先后被行政处分8次、环保处分2次。此外,该公司曾因因未按实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实行收效法律文书确认的给付责任,被法院约束高消费3次,“入围”失期信息达13次。
重庆建工第八建造有限责任公司及海螺公司相关项目发展,二三里资讯继续重视。(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