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qingIron&Steel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
财物办理合同的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职工持股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方案》《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方案办理办法〉的方案》等方案。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的方案》。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办理委员会并授权办理委员会担任职工持股方案办理事宜的方案》等方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别离于2018年3月22日、5月16日,2019年12月28日及2020年1月23日刊载在《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布告。
近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三期职工持股方案)作为财物托付人,华泰证券(上海)财物办理有限公司作为财物办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姑苏分行作为财物托管人,三方在相等自愿、诚笃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署了《华泰资管重庆钢铁职工持股方案3号单一财物办理方案财物办理合同》,该合同对托付财物情况、托付财物的出资、合同当事人的权力与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具体阐明和约好。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布告一起发表的《华泰资管重庆钢铁职工持股方案3号单一财物办理方案财物办理合同》。
特此布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本文源自我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