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华泰证券(上海)财物办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人”)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签定的代销协议,东方财富证券将于2020年3月30日开端出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其间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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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内容
在不低于原费率一折的前提下,出资者经过东方财富证券申购上述基金,享用申购费率优惠。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基金出售本钱。详细扣头费率以东方财富证券官方公告为准。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令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事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申购费率优惠仅对费率打折,不对固定费用打折。
2、本次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基金关闭期等特别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令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事务公告。
3、出资者应仔细阅览拟出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令文件,了解所出资基金的危险收益特征,并依据本身情况购买与自己危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出资者可经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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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提示:
本公司许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准则办理和运用基金财物,但不确保基金必定盈余,也不确保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成绩及其净值凹凸并不预示其未来成绩体现,基金办理人办理的基金成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成绩体现的确保。基金办理人提示出资人遵从基金出资“买者自傲”的准则,出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令文件,理性判别商场,全面知道产品危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本身的危险承受能力,挑选与自己危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在对申购基金的志愿、机遇、数量等出资行为做出独立、慎重决议计划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改变引致的出资危险,由出资者自行担负。敬请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财物办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本文源自我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