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0日电2020年4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站发布关于3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布告(2020年第28号)。
布告称,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查验所等单位查验,标明为沈阳市嘉欣化妆品厂等10家企业出产的墨克烫发液(橄榄香水复原烫)等13批次烫发类产品,广州市海露化妆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出产的海露染发膏等9批次染发类产品,湖北李时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出产企业出产的时珍康舒宁?宝宝多效护肤凝露等4批次护肤类产品,广州市雅氏化妆品有限公司出产的雅氏美白保湿防晒霜SPF30+PA+++1批次防晒类产品,镇平仲景实业有限公司出产的田哥痱子粉1批次爽身粉类产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嘉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出产企业出产的舒晨?健白洁齿牙膏(坚果薄荷味)等3批次牙膏类产品不合格。
布告指出,上述不合格产品的相关出产运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法令》等有关法规的规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河南、湖北、广东(省、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催促相关出产企业对已上市出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纳召回等办法,立案查询,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北京、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运营单位当即采纳下架等办法操控危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办。(中新经纬APP)
来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