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793股票简称:东音股份公告编号:2019-062
债券代码:128043债券简称:东音转债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音转债”将于2019年8月2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东音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付息债权登记日:2019年8月1日;
3、除息日:2019年8月2日;
4、付息日:2019年8月2日;
5、“东音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6、“东音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1日,凡在2019年8月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年8月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年8月2日。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公开发行了281.3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东音转债”,债券代码:“128043”)。根据《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8月2日支付“东音转债”的第一年利息,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音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东音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43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8,132万元(281.32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8,132万元(281.32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年8月27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9年2月11日至2024年8月2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00%、第六年为2.5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东音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1日,票面利率为0.4%。
(2)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票质押担保的方式,公司的控股股东方秀宝作为出质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14、“东音转债”信用评级: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东音转债”发行进行了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因公司目前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过程中,中诚信将延期披露“东音转债”2019年度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于巨潮资讯(cninfo)披露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东音转债”2019年度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的公告》。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东音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1日,票面利率为0.4%,每10张“东音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0元(含税)。对于“东音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3.20元;对于持有“东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4.00元(即免征所得税);对于“东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4.00元,其他债券持有人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19年8月1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19年8月2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19年8月2日(星期五)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8月1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东音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石一级公路南侧
邮编:317525
咨询电话:0576-81609998
传真电话:0576-81609998
咨询联系人:姚亮、方洁音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