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方案:无
一、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二)股东大会举行的地址: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到会会议的一般股股东和康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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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法是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则,大会掌管状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招集,选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晓林先生掌管。会议的招集、举行和表决方法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到会状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到会3人,董事罗庆红先生、何非先生、段兴普先生、王恒先生、陈立泰先生、逯东先生、何绍文先生、唐清利先生因作业抵触未能到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到会2人,监事欧春生先生、杨晓玲女士、杜全虎先生因作业抵触未能到会;
3、董事会秘书何非先生因事请假;其他高管因作业抵触未能列席。
二、方案审议状况
(一)累积投票方案表决状况
1、关于补充独立董事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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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触及严重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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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方案表决的有关状况阐明
该方案为一般抉择方案,已经由到会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经过,该方案已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经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原律师、龚星铭律师
2、律师鉴证定论定见:
公司延聘的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田原律师、龚星铭律师到会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定见书。法律定见书定论:广安爱众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程序,到会会议人员资历、招集人资历,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成果契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则。
四、备检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抉择;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定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