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年前,浙江嘉兴市绿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沃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算了一笔糊涂账:
在浙江,处理一吨的工业固废处理大概是五六百元,这个时候有人说一吨只收两百多元就可以搞定。
面对超过300元一吨的差价,两家公司动了心,就放心地把超7000吨工业垃圾交给对方处理,结果对方竟然是把垃圾偷运到安徽芜湖倾倒!
最后,这些有毒的垃圾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和生态恢复费用超千万!
近日,安徽芜湖“129”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一审宣判,上述两家公司因污染环境罪被重罚1100多万,1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同时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出一审判决。
跨省倾倒工业废弃物7164吨
据安徽消息,12月4日,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曹冠、胡余保为谋取非法利益,赴浙江省嘉兴、杭州等地联系收集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并在安徽省芜湖市积极寻找倾倒地点,将含有有害物质固体废物运输到芜湖予以非法倾倒,非法处置的固体废物总量达7164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425万余元、鉴定费84万余元、生态环境恢复工程费用615万余元。此外,被告人胡余保还存在伙同他人倾倒污泥污染环境的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单位绿一环保公司和沃杰物业公司以及曹冠、胡余保等11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害固体废物,被告人胡余保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各被告单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且系共同犯罪。
根据各被告单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法院分别判处绿一环保公司和沃杰物业公司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七百万元;判处曹冠、胡余保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二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一审法院认为,上述两被告单位以及曹冠、胡余保等7名被告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造成污染环境损害及公私财产损失后果的发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此外,本案两被告单位和11名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包括社会公众享有美好生态环境精神利益的损失,均应通过公开认错、表示歉意,以取得社会公众的谅解,同时对环境侵害者起到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据此,法院判令曹冠、胡余保连带赔偿因非法处置7164余吨固体废物产生的公私财产损失及鉴定费共计人民币510万余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15万余元,判令两被告单位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5名被告在自己造成的损害后果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同时判决上述13个被告单位和被告就污染环境行为在安徽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内容及媒体、版面、字体须经法院审核。
对此,浙江两被告企业当庭表示不上诉,部分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
黑色产业链背后的利益大
浙江两家公司为何要将7000余吨垃圾交给个人处置?他们跨省倾倒的是什么样的垃圾?其背后又是怎样一条黑色产业链呢?
据央视财经报道,2018年1月,有群众举报,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高安街道白象山废弃矿坑发现大量垃圾堆积。民警到现场勘察发现,倾倒垃圾面积有一个足球场大小,各种颜色的垃圾混在一起,散发出难闻的恶臭。
安徽芜湖市公安局三山分局合成作战中心指导员伍广森对媒体表示,“发现的垃圾中有服装的边角料、箱包的边角料,还有一些工业污泥,甚至包括一些废弃的针头,所以我们当时也很重视”。
三山区公安局立即予以立案侦查。2018年2月1日,主要嫌疑人曹冠、胡余保被抓获。根据嫌疑人交代,民警在繁昌县新港、孙村、横山三镇的三个废弃矿坑也发现了大量类似垃圾。
警方侦查发现,2017年4月开始,曹冠、胡余保两人主动找到绿一环保公司和沃杰物业公司,表示要合作处理工业垃圾,送至电厂焚烧,并提供了伪造的“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书和相关资料。
安徽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海涛对媒体表示,“这个国能蒙城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在案卷材料上面,可以清晰地发现,这个公司不能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垃圾,只能用生物发电的方式,比如稻草、秸秆可以焚烧发电”。
不过,绿一环保公司和沃杰物业公司对相关材料不予核实,就将在当地收集到的总量7000余吨的工业垃圾,交给曹冠等人任其处置。两公司联络人,甚至还曾到芜湖实地查看了倾倒矿坑。两家公司默许的背后,是巨大的经济利益。
原来,浙江这边一吨的工业固废处理大概是五六百元,在安徽,犯罪团伙收取的浙江的垃圾处理费只有两百多元,“利润”相当可观。
经专业环保机构鉴定,曹冠、胡余保等人所倾倒的7164吨工业垃圾中,均含有有害物质。案发后,芜湖市环保局立即对4处倾倒点开展固废及浸出液清运,全部运至芜湖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目前,所有非法倾倒点固体废物清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已全部完成。
固废跨省转移处置和监管存在四大问题
近年来,长江固废垃圾异地倾倒事件频发:
2014年,安徽海德化工有限公司将102.44吨废碱液倾倒入长江及新通扬运河,造成江苏省靖江区城区、兴化市自来水中断50多个小时。
2017年10月12日,长江安徽段铜陵市境内到上江村江滩被发现人为倾倒大量工业垃圾,伺候公安部门顺藤摸瓜,在长江安徽段查获了近万吨外省工业垃圾。
2018年1月,2000吨工业废弃污泥、医疗垃圾、服装边角料被跨省非法倾倒在安徽省芜湖市大桥经济开发区高安社区白象村。
2018年3月,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钱江工业园内发现大量从江苏、上海等地运来的含有有毒物质的固体废物。
2018年7月,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接到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群众举报,长江边的华洪码头被倾倒了大量气味刺鼻的工业废渣。
这些案例也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企业作为污染防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环保责任。”
据中国环境报此前报道,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农工民主党中央就提出《关于提升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和监管能力》的提案,建议对固体废物加强全过程跟踪监管。
农工党中央调研发现,长江经济带固废跨省转移处置和监管仍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是各区域固废处置能力仍不匹配。农工党中央在调研中发现,长江经济带固废处置仍存在区域供需不平衡、种类不匹配等问题,特定种类固废处理能力存在结构性缺口。新建固废处置项目选址往往遭遇“邻避效应”,处置缺口短时间内无法填补。以上海为例,全市仅有12家有资质的固废垃圾处理企业,处理能力捉襟见肘,市场供需矛盾突出。
二是固废跨省转移审批仍待优化。固废跨省转移审批流程多,耗时长,涉及移出地和移入地多个层级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征求外省意见目前仍采用纸质公函往来,环保审批许可权下放设区市的面临公函不被外省认可情况,部分审批事项在等待接收地来函过程中就超出了转移有效期。新业态不断涌现,部分废物归类还不清晰,跨省转移审批存有争议,审批效率较低。
三是固废跨省处置仍存在黑色产业链。长江经济带大中城市仍有危废游离于监管之外,存在跨省违法处置“黑色产业链”。固废污染环境违法成本低,部分产废单位擅自将固废委托给无处置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以邻为壑“偷梁换柱”(废物种类)、“化整为零”(超量转移)、“声东击西”(改变路线)式非法处置。一些非法倾倒团伙在废物运输、接收、倾倒等环节分工明确,货主、运货人、接货人基本不见面,仅通过微信、QQ等联系,呈现出手段隐蔽、性质恶劣、犯罪活动职业化、组织化等特征。
四是跨区域协同监管合力仍待增强。工业固废成分复杂,跨区域非法处置隐蔽性强,大多有“带路党”引路,选择农村等偏远地界等进行非法倾倒或填埋。固废监管力量薄弱,省际交界地成了监管“盲区”,适应跨区域、跨流域的固废防治监管体系仍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