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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etf)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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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3证券简称:神火股份公告编号:201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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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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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721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500,000股,发行价格为8.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16,9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9,077,660.00元后的募集资金1,797,842,34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再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678,169.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7,164,170.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第01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2012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2012年度使用1,051,692,597.74元,其中:用于煤炭资源整合项目597,032,497.90元,补充流动资金454,660,099.84元。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750,351,403.83元,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4,206,770.10元,累计手续费支出5,108.53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律师费、验资费和股份登记费用等)为678,169.20元。

(三)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2013年度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划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律师费、验资费和股份登记费用等)为678,169.20元。

2、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616,660,204.13元,其中:用于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20,891,937.22元,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94,012,462.26元,补充流动资金1,755,804.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143,477,568.58元(含自有资金1,026,624.05元,累计利息收入13,646,825.73元,累计手续费支出7,250.13元)。

(四)募集资金2014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2014年度使用539,624,005.59元,其中:用于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45,086,716.48元,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94,537,289.11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103,467,221.85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14,289,162.15元,累计手续费支出9,303.64元。

(五)募集资金2015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2015年度,公司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000.00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2015年度使用291,768,501.70元,其中:用于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7,940,914.20元,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283,827,587.50元。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216,304,519.78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17,870,154.93元,累计支付手续费11,120.84元。

(六)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21,352,959.24元,全部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195,178,599.21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18,097,393.60元,累计支付手续费11,320.84元。

(七)募集资金2017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48,706,859.10元,其中:用于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50,000.00元,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48,656,859.10元。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147,570,822.88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19,199,397.74元,累计支付手续费14,242.21元。

(八)募集资金2018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108,605,455.63元,全部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39,376,559.99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19,612,797.68元,累计支付手续费16,449.41元。

(九)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5,002,278.06元,全部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34,415,064.02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19,653,955.77元,累计支付手续费16,825.4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1年7月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鉴于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小煤矿重组整合主体整合范围的调整和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变化,为解决公司部分骨干煤矿煤炭销售的运输瓶颈问题,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部分剩余资金55,658,332.03元和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的募集资金692,261,941.96元合计747,920.273.99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和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其中: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73,800,000.00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674,120,273.99元。该事项已于2013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详见《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13-0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公司子公司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于2013年8月21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部分剩余资金55,658,332.03元和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的募集资金692,261,941.96元合计747,920.273.99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和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其中: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73,800,000.00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674,120,273.99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年9月4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9,445,965.9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第2316号)。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实施了上述置换行为。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募集资金674,120,273.99元中暂时闲置的50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4年10月14日,公司已将500,000,000.00元人民币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10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674,120,273.99元中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5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400,000,000.00元人民币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结余118,136.61元,原因为公司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致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4,415,064.02元,其中:34,296,927.41元存放于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118,136.61元存放于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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