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保险李丹萍
近日,新三板挂牌公司高信股份(870805)公告称,拟运用300万元的银行授信贷款,向人保财险申请投保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据了解,这一风险分摊机制,可大幅降低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门槛。
回溯来看,2006年科技保险概念提出以来,相应保险产品陆续推出,以覆盖科技企业或相关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中面临的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害风险。然而,业内人士却指出,目前来看,与发展同步,科技保险呈现另一个写照是,对于科技企业而言产品覆盖面相对不足,产品针对性有限。
此外,由于科技产业本身的高风险性及特殊性,蕴含的风险难以完全量化,以致产品定价难问题难解。看来,受制于险企项目经验、专业队伍、风险承受能力,科技保险还有一段长路要走。
科技保险多地开花产品落地,业内:雷声大雨点小企业覆盖有限
具体来看,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高信股份公告表示,拟向光大银行(601818)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用于流动资金使用,针对授信贷款的用途,拟向人保财险青岛李沧支公司申请投保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据了解,通过配套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贷款保证保险,可由险企、银行和政府共同分担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保险期间内,投保人若未按约定还款,不足以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剩余部分,银行可向保险公司索偿。
蓝鲸保险查看梳理多地区科技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发现,这一风险分担机制,可大幅降低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门槛。
首先是保费补偿,部分地区科技局按贷款本金1%的标准向险企补贴保费,其余由借款人缴纳;此外,银行与险企可对企业进行联合审查,缩短办理时限;贷款逾期,银行履行催收程序后,部分省市科技厅对强制执行的标的额不足以清偿企业逾期的贷款本息部分的30%对银行进行补偿,剩余部分由才保险公司和银行承担。
事实上,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只是科技保险的一个小分支。2006年,原保监会与科技部提出这一概念,选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华泰保险作为试点承保机构,在多个保险创新试点城市进行推广,覆盖科技企业或相关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管理环节中面临的财产损失,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人身伤害风险。
蓝鲸保险梳理发现,目前,部分大型财险公司均响应号召推出相应产品,科技保险在多地“开花”。举例来看,2018年长沙市科技局关于已登记的险种通知内容显示,人保财险在辖区内推出13款产品,平安财险、大地财险均推出10余款科技保险产品。从类型来看,主要包括企业财产一切险、研发责任保险、营业中断保险等相关险种。
“科技保险是金融推进科技创新的体现,运用保险分散科技创新过程的风险。自概念提出到产品落地,科技保险一直在逐步推进中,同时有政府政策支持,契合科技企业的精准需求,完善了行业保障体系”,蓝鲸保险联系到一位负责对接地方科技局的财险公司人士,其介绍称,部分地方科技局也在积极推进辖内高科技企业的保险覆盖,包括组织集中投保。
“覆盖面相对不足,目前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科技保险‘雷声大雨点小’,政府补贴有限且周期较长”,一位业内人士向蓝鲸保险提及称,当前科技保险更偏政策性,不少科技企业属于小微企业,不愿增加费用支出,保险需求尚待激发。
科技保险发展临多“烦恼”:难以定价、风控待补
据了解,科技保险业务多依托不同险企承保,相比一般财险和寿险公司,科技保险公司的承保对象及保险范围更为明确,在此背景下,业内也开始组建专业科技保险公司。
2018年1月,国内首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太平科技保险获批开业,股东单位包括太平财险、兴科科技等企业,表示将以科技产业业务为核心,以产业链上相关的业务作为依托,进行市场化、专业化、创新式发展。
除太平科技外,瞄准专业科技保险领域的企业也不在少数。2017年3月,粤科金融、和谐爱奇等公司拟联合发起设立粤科科技保险公司;同年9月,飞利信(300287)公告称,拟斥资3.3亿元牵头发起设立科创科技保险。目前,上述两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仍尚待监管批复。
彼时,业内人士指出,并不排除因保险牌照收紧,企业寄希望通过设立科技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以便于拿到进入保险业的“入场券”。但整体来看,已设或待设科技保险公司,均有科技类企业参与筹建,某种程度而言,也是看到其中保障需求。
彼时,太平科技保险总经理林喆即指出,科技保险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科技企业在初创和孵化的过程中,面临着多种高风险,但有的科技企业对保险却不甚了解,需要保险来帮助企业分散风险,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存活发展”。
展业初年,太平科技聚焦科技贷和互联平台,深化“科技+保险”,推动业务发展。从经营成效来看,太平财险占比99.86%的前五大商业保险产品,分别为货物运输险、意外伤害险、企业财产险、工程险和责任险,均处于承保亏损状态。其中货运运输险亏损情况最为严重,原保险保费收入3705万元,承保亏损8451万元。
“展业方面与一般财险公司并无太大差异”,保险业内人士张明明评价称,在其看来,普通保险公司也可服务于科技企业,“在某些细分领域,未必会比作为后来者的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差,而综合类险企在专业领域的深耕程度、业务规模更具优势”。
张明明补充称,科技保险属于保险产品中的一个类别,保障对象仍是企业,部分科技保险产品是在传统保险产品基础上的改造,缺乏针对性,相关风险也并未完全覆盖。例如,从业人员保险、设备保险等产品,与传统保险产品无异,“实际上,更应对科研成果保护、成果转化设计以及创业(研发)失败等特有风险等进行产品设计”。而整体来看,该类产品业务量相对有限,“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需要一定业务量才具有抗风险能力”。
“缺乏历史承保数据,无法对风险进行定量,难以精算,难以定价”,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此外,科技行业属高风险行业,险企风险管理有待加强”。
专业人才的缺乏,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科技保险的发展形成困扰,除需具备保险专业背景外,还需要对科技企业的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张明明指出,受制于项目经验、专业队伍、风险承受能力影响,科技保险还有一段长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