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
新昌创展控股(01781)发布公告,于2019年2月13日,该公司附属深圳新昌塑胶用品有限公司与UnitedCrownFuture(China)Co。,Ltd。(呈请人)(太阳创建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其中太阳创建(中国)有限公司(01217)),订立采购代理合约,据此,附属公司同意委聘呈请人为其代理人,以向第三方供应商购买总额为人民币282.72万元的产品,并代表附属公司就所购买的产品付款。
此外,该公司、汤应潮(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及吴笑娟(公司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订立担保契据,担保人共同、个别及无条件地同意担保附属公司履行其于合约项下的义务,包括合约项下对呈请人的付款义务。
于2019年7月19日,该公司收到呈请人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发出的呈请,该呈请乃就该公司未能根据担保结算该公司应付呈请人的未付款项而发出。公司随后于2019年7月19日提供支票结清悉数未付款项,因此,于完成相关手续后,呈请将被解除或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