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
新特能源(01799)发布公告,于2018年11月13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特变电工订立内资股认购协议。
根据内资股认购协议,认购人将认购公司内资股定向发行项目所发行的1.55亿股内资股股份,认购人将以认购价每股人民币7.78元认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2亿元(相当于约13.64亿港元)的新发行内资股股份。所得款项拟用于3.6万吨多晶硅项目;及锡盟BOO风电项目。
根据内资股认购计划,公司将定向发行1.55亿股新内资股,占公司现有已发行内资股约21.19%及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4.83%;完成后经扩大已发行内资股总额约17.48%及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2.92%。
根据上市规则,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就内资股定向发行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就此而言,公司已委聘独立财务顾问天财资本,以就内资股认购协议的条款是否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属公平合理;及建议内资股定向发行事项是否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并就投票作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