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
7月15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加大了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将从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加大脱贫攻坚专项投入等多个方面出发,推动边境地区建设发展,确保边境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其中,那坡、靖西等多个县市将获得专项扶贫资金,最低300万元。
据介绍,自治区财政部门每年严格按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保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增幅,不低于中央分配到广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其中,在分配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考虑边境地区因素,每年分别倾斜支持那坡县、靖西市、龙州县各500万元,大新县、宁明县各400万元,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凭祥市各300万元。
此外,自治区财政部门还将加大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力度,对教育、健康医疗、社保产业和金融等多个方面,也将加大扶贫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