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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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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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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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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据、进行证券买卖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交税人,应当按照本法规则交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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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运用的应税凭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法规则交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据,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搬运书据和经营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买卖,是指转让在依法建立的证券买卖所、国务院同意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买卖场所买卖的股票和以股票为根底的存托凭据。

证券买卖印花税对证券买卖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按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履行。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搬运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搬运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经营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本钱(股本)、本钱公积算计金额;

(四)证券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搬运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践结算的金额确认。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则仍不能确认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搬运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认;依法应当履行政府定价或许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则确认。

第七条 证券买卖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处理过户挂号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买卖日收盘价核算确认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核算确认计税依据。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交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核算。

第九条 同一应税凭据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别离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别离核算应交税额;未别离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据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触及的金额别离核算应交税额。

第十一条 已交纳印花税的经营账簿,今后年度记载的实收本钱(股本)、本钱公积算计金额比已交纳印花税的实收本钱(股本)、本钱公积算计金额添加的,按照添加部分核算应交税额。

第十二条 下列凭据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据的副本或许抄本;

(二)按照法令规则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安排驻华代表安排为取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据;

(三)我国人民解放军、我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据;

(四)农人、家庭农场、农人专业合作社、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许出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许贴息告贷合同、国际金融安排向我国供给优惠告贷书立的告贷合同;

(六)产业所有权人将产业赠与政府、校园、社会福利安排、慈悲安排书立的产权搬运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安排收购药品或许卫生资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缔结的电子订单。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国务院对居民住宅需求保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撑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景象能够规则减征或许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

第十三条 交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安排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印花税;交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据书登时或许交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产生搬运的,交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印花税。

第十四条 交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许个人,在境内有署理人的,以其境内署理人为扣缴责任人;在境内没有署理人的,由交税人自行申报交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则。

证券挂号结算安排为证券买卖印花税的扣缴责任人,应当向其安排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交税责任产生时间为交税人书立应税凭据或许完结证券买卖的当日。

证券买卖印花税扣缴责任产生时间为证券买卖完结的当日。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许按次计征。实施按季、按年计征的,交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交交税款;实施按次计征的,交税人应当自交税责任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交交税款。

证券买卖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买卖印花税扣缴责任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七条 印花税能够选用张贴印花税票或许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据的方法交纳。

印花税票张贴在应税凭据上的,由交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刊出或许画销。

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第十八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按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的规则征收办理。

第十九条 交税人、扣缴责任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背本法规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和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追查法令责任。

第二十条 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一起废止。

附:

(此处刺进图表,内容请见新华社新闻图片专线所配发的相关稿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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