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看新闻报道到某某明星捐献多少钱给基金会做慈悲,而且许多名人、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基金会,那么什么是基金会?建立一个基金会需求多少原始资金?有没有什么不行触碰的误区呢?今日,小编给您敲黑板,划要点,了解建立基金会有必要知道的法令知识。
案 例
A 公司是?家在?东某市注册的?化公司,B 公司是?家香港传媒公司,A公司与 B 公司计划在某市一起建议建立?家非公募基?会,暂定业务范围是弱势群体帮扶、社会救助、推进教育工作、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展开等。
双?签定协作协议,约好一起出资 1000 万元?民币作为原始资?,其间 A 公司出资 800 万元,B 公司出资 200 万元,由 A 公司法定代表?出任该基?会的理事长。协作协议签定今后,B 公司因出资失利,?法?次性拿出 200 万元资?,遂与A 公司协商分期缴付原始资?,A 公司表示赞同,并与 B 公司就原始注册资?缴付问题签定了补充协议。
A 公司着?预备建立基?会的相关资料并提交给了某市民政局,请求资料中阐明晰 B 公司将分期缴付注册资?,A 公司的法定代表?将任基?会的理事长,民政局阐明理事长?选不契合法令规则,B 公司的注册资?需求?次性缴付,并以此退回了基?会的建立请求,要求根据《基?会处理条例》的规则调整后从头请求。
专家点评
一、什么是基金会
基金会和企业相同都归于法人,但基金会又差异于公司企业等盈利性法人,首要有以下特色:
1. 法人
基金会和公司相同,是独立的法令实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展开各种活动,享有权力,履行义务,承当法令责任。
2. 非盈利性
公司获得的赢利,一般根据股东出资额向股东进行分配,但基金会的收入则不能向建议人、理事、监事、工作人员等进行分红、分配,悉数产业只能用于安排展开。
3. 公益性
基金会是为公益意图建立的,安排展开活动要契合相关法令法规及安排规章规则的公益性主旨和业务范围,基金会违反公益意图展开活动,需求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
4. 原始产业只能来源于捐助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则,基金会获得“捐助法人”资历。基金会和公司建立时的建议人“出资”不同,基金会建立时的原始产业只能来自于天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捐献。
二、基金会原始基金多少适宜
根据我国现行《基金会处理条例》的规则可知,基金会首要分公募、非公募、地方性、全国性基金会,不同类型的基金会对注册资金的要求也不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800 万,地方性公募基金会400 万,非公募基金会200 万(最低)。
那么关于基金会建议人而言,并不是注册资金越高,对基金会越有利,那么作为建议人应该怎么确认基金会的注册资金呢?
榜首, 根据现行的方针,注册资金要契合法定最低标准 200 万元;
第二,基金会原始注册资金的多少,必定程度上反映了基金会的实力,能招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参加到慈悲项目;
第三, 建议人确认原始注册资金的时分,也需求考虑后续的筹款才能和慈悲项目运作才能。从民政部门处理的视点来说,基金会每年年末的时分,账户上净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一起根据民政部《关于慈悲安排展开慈悲活动年度开销和处理费用的规则》规则,不具有揭露募捐资历的慈悲安排每年开销不得低于净资产的 6%-8%。
结合本事例来说,基金会注册资金 1000 万元,每年的慈悲开销不得低于 60 万(6%),处理费用不得高于总开销的 13%。
假如注册资金是 200 万元,那么每年慈悲开销 16 万(8%),处理费用不得高于总开销的 20%。所以,建议人在确认注册资金额度时,也要考虑到安排的后续展开运营问题。
三、基金会跟慈悲安排是什么联系
榜首,基金会是安排形式,慈悲安排是安排特点。
《慈悲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则,慈悲安排能够采纳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安排等安排形式。经过该规则可知,基金会归于慈悲安排的一种安排形式,也即社会安排是安排形式,慈悲安排是安排特点。
第二,社会安排要想成为慈悲安排,有必要满意以下条件:
(1) 坚持公益性,即面向社会展开慈悲活动;
(2) 坚持非盈利性,即不以盈利为意图、建议人不享有产业的所有权、不得分红或变相分红、剩下产业处理遵从近似准则等;
(3)完善以规章为中心的内部管理安排。
第三, 关于基金会这种安排形式来说,根据《基金会处理条例》的规则,基金会界说便是面向社会展开慈悲活动为主旨,自身就具有慈悲安排特点。
在《慈悲法》公布之前现已挂号的基金会,能够去民政部门挂号认定为慈悲安排,关于新注册的基金会,在挂号注册环节,能够勾选赞同成为慈悲安排。
四、B 公司作为一家香港的企业,能否成为基金会的建议人
《基金会处理条例》并没有对基金会建议人的国籍、区域、类型等作出限制性的规则,只要是想投身公益工作的天然人(包含外国人和港澳台区域居民)、企业法人、机关法人、工作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合伙安排等都能够作为基金会的建议人。天然人和各类法人能够成为建议人,但像分公司、分支安排、代表安排这样的不合法人安排因不具有独立主体资历,不能独自承当民事责任,不能成为建议人。所以 B 公司作为香港的企业,现行法规并未制止其成为基金会的建议人。
五、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能够出任基金会理事长吗
《基金会处理条例》中清晰规则,理事长由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但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安排的法定代表人,其他安排包含企业、社会安排、工作单位等安排。
所以本案中 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出任基金会的理事长,但能够出任基金会理事、监事的职务。假如 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任基金会的理事长,那么 A 公司需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则,处理法定代表人改变挂号。
六、基金会的原始基金能分期缴付吗
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能分期缴付,只能以钱银出资。
我国《基金会处理条例》第八条对基金会的建立条件做出了清晰的规则,其间关于原始基金的规则是 “原始基金有必要为到账钱银资金”,也即:“出资有必要实缴,不能先认缴后补足”;只能是钱银。所谓钱银资金是指当时能有用流转的钱银,建议人不能以股权、知识产权、不动产权、劳务等出资。
转载自北京易孚泽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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