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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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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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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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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方案:无

一、 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二) 股东大会举行的地址:上海市陕西南路5-7号上海城市酒店二楼

(三) 到会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康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状况:

1、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到会状况

2、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到会状况

3、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到会状况

(四) 表决方法是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规章》的规则,大会掌管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对本次股东大会告诉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法契合《公司法》及公司《规章》的规则。公司董事长贺青先生因作业原因未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王松先生掌管。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到会状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到会4人,公司董事贺青先生、刘信义先生、管蔚女士、钟茂军先生、陈华先生、王文杰先生、张崭先生、安洪军先生,独立董事夏大慰先生、丁玮先生、白维先生因作业原因未能到会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到会3人,公司监事李中宁女士、周朝晖先生、沈赟先生、左志鹏先生因作业原因未能到会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喻健先生到会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令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挂号处香港中心证券挂号有限公司作业人员一起担任监票人。

二、 方案审议状况

(一) 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

1、 方案称号:关于推举张义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方案

审议成果:经过

表决状况:

2、 方案称号:关于推举柴洪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方案

3、 方案称号: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规章的方案

4、 方案称号:关于提请审议回购刊出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方案

(二)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1、方案称号:关于提请审议回购刊出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方案

(三)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四)触及严重事项,5%以下A股股东在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上的表决状况

(五)关于方案表决的有关状况阐明

本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方案3、4为特别抉择方案,该方案获得了到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方案1为特别抉择方案,该方案获得了到会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方案1为特别抉择方案,该方案获得了到会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本次暂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均不触及股东逃避表决的景象。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牟坚、肖骏妍

2、 律师见证定论定见:

本次会议招集和举行的程序、招集人的资历、到会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历、表决程序契合有关法令和公司《规章》的有关规则,本次会议的表决成果有用。

四、 备检文件目录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抉择;

2、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见证法令定见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1-07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结公司规章修订的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举行的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别离审议经过了《关于提请修订公司规章及部分准则的方案》和《关于提请修订公司规章的方案》,并拟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状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发表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规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年11月25日,公司举行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规章的方案》,依据相关法令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的规则,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之日起,所修订的公司《规章》相关条款收效。修订后的公司规章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1-07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刊出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削减

注册资本告诉债款人的公告

一、告诉债款人的原由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举行了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经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刊出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方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相关公告)。

自公司初次颁发A股限制性股票至2021年9月8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以下简称“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鼓励目标中共有11人因与公司协商一致免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停止等原因,不再具有鼓励目标资历。依据鼓励方案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则,公司将上述11人已获授但没有免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778,000股进行回购刊出,回购价格为7.08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2,588,240元。

上述回购刊出完结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削减1,778,000元,由8,907,947,954元变更为8,906,169,954元(未考虑2019年4月至今公司A股可转债转股所导致的公司股本添加相关状况)。

二、需债款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则,本公司特此告诉债款人,本公司债款人自接到公司告诉起30日内,未接到告诉者自本公告发表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用债款文件及相关凭据要求公司清偿债款或供给相应担保。债款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而影响其债款的有用性,相关债款(责任)将由公司依据原债款文件的约好持续实行。

债款人可采用现场、邮递信函或传真的方法申报详细方法如下:

(一)申报时刻:

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1月10日。

(二)申报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68号

联系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邮编:200041

(三)其它:

1、以邮递方法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法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款”字样。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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