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三峡A1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来收到由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1年11月12日,证书编号:GR202151100377,有用期:三年。
据悉,此前,公司于2014年10月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18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次确定系对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用期满后进行的从头确定。
公司表明,依据相关规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确定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鉴于公司已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施行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告诉》的精力,按1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因而该事项对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