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批阅状况和回购计划内容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对公司未来开展前景的决心和内涵出资价值的认可,为保护广阔出资者的利益,增强大众出资者对公司的出资决心,推动公司的久远开展,决议以会集竞价生意方法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5月18日别离举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关于以会集竞价生意方法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计划》,并于2021年6月11日发表了《关于权益分配施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编号:2021-026),于2021年6月16日发表了《关于以会集竞价生意方法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2021-027)。
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拟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越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从2021年5月18日至2022年5 月17日。本次回购股份的用处,削减公司注册资本。
二、 回购施行状况
(一)2021年6月16日,公司以会集竞价生意方法施行了初次回购。2021年6月17日发表了《阳光照明关于以会集竞价生意方法初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028号公告。回购期间,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在每月的前三个生意日内发表了到上月末的回购开展状况,以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每添加1%的现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发表了回购开展状况。上述开展状况详见公告:临2021-033,临2021-035,临2021-037,临2021-040,临2021-041,临2021-046,临2021-049,临2021-053和临2022-001。
(二)2022年1月5日,公司完结回购,已实践回购公司股份37,44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回购最高价格4.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68元/股,回购均价4.02元/股,运用资金总额150,370,213.62元(不含生意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施行结束,回购计划实践执行状况与原发表的回购计划不存在差异,契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契合既定的回购计划。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政、运营、研制、债款实行才能和未来开展发生严重影响。本次回购施行完结后,不会导致公司操控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动公司的上市公司位置,股权散布状况仍契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生意股票状况
2021年6月17日,公司初次发表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028号公告。经核对,依据对公司未来开展的决心和对公司长期出资价值的认可。2021年7月6日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经过上海证券生意所以会集竞价的方法算计增持公司股份77,500股,增持金额30万元,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2021年11月2日,总经理QI XIAOMING(齐晓明)先生经过上海证券生意所以会集竞价的方法算计增持公司股份30,000股,增持金额10.92万元,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在公司初次发表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发表前,除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和总经理QI XIAOMING(齐晓明)外,其他公司实践操控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不存在生意司股票的景象。
(四)股份刊出组织
经公司请求,公司将于2022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刊出本次所回购的股份37,443,300股,并及时处理改变挂号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 股份变动表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组织
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478,064股。2021年4月17日、5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别离审议经过了《关于以会集竞价生意方法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计划》,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7,443,300股,依据回购股份计划拟用于削减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削减。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