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浙商银行关于筹建资金营运中心的请示》取得我国银保监会的同意,这标志着浙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将进入筹建阶段,并将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结。
资金营运中心是资金事务的专营组织,其前身一般为银行的金融商场部、资金生意部等,首要事务范围包括本外币债券出资、债券承分销、署理债券结算、外汇及贵金属生意和代客生意、财物保管事务以及货币商场事务等。
今年以来,跟着银行专营部分在异地独立持牌标准运营的推动,已有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先后获批在上海筹建资金营运中心。
据统计,到现在共有20余家银行取得资金营运中心筹建“许可证”。
2018年监管部分发文整理关于银行异地建立专门运营部分的问题后,非持牌银行异地营运组织及部分一度相继撤离北京、上海;但是今年以来多家银行获批发展出现加速之势。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异地建立资金营运中心有利于银行拓宽事务范围,提高运营功率。
作为银行业建立资金营运中心的抢手区域,上海具有“国际金融中心”的区位,方针、人才、信息和组织集聚优势。在优质土壤下,浙商银行在上海建立资金营运中心将在资金事务标准运营、资金事务运营管理水平缓商场竞争力提高方面取得继续动能,加速完成立异转型,深度参加金融要素商场的产品和服务立异,深耕“长三角”大本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浙商银行表明,未来,将从生意形式、产品立异、途径建造、体系渠道、境内外联动等层面,积极探索金融商场产品立异和服务立异,不断丰富各类生意事务资历及产品线,加速金融科技使用,更快更好地打造FICC归纳生意渠道,继续提高金融商场代客生意服务才能,助力我国金融业双向敞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