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600811)7月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与我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借款改变相关协议,借款流动资金21.11亿元,期限为9个月。
公告显现,东方集团直接持有我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2%股权,公司实践操控人张雄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以大成饭馆坐落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5号院1号楼商业、工作、地下车库房地产供给典当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商业出资50%股权以及商业出资持有的国开东方58.69%股权供给质押担保。
公告指出,公司在民生银行融资及担保的意图是为满意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关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借款基准利率或平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不存在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