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晚间,金科股份回复深交所重视函。
关于陶虹遐和黄红云免除一起举动听的问题,金科回复称,在没有其他依据文件的情况下,依据《期限发布函》及其回函、《一起举动协议》《补充协议》及《奉告函》等相关内容,公司以为陶虹遐女士与黄红云先生均没有免除一起举动联系的清晰的意思表明。
与此同时,关于2021年7月8日收到首要股东的书面文件,为保证和稳固黄红云对金科股份的实践操控位置,当黄红云对金科股份实践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份额小于等于20.5425%的情况下,该首要股东将其持有公司6%股份份额的表决权托付给黄红云行使,有效期为5年的问题。重视函要求,阐明首要股东的称号,与公司、实践操控人、董监高是否存在相关联系,相关书面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构成许诺,首要股东剩下股份的持股份额,相关表决权托付事项是否触发股东要约收买责任。
公司回复称,公告所述的首要股东书面文件系公司股东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敏”)与实践操控人黄红云签署的《表决权托付协议》,广东弘敏系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实践操控人为车建兴。截止2020年12月31日,红星家具集团及其操控的广东弘敏算计持有公司589,558,968股,持股份额为11.04%。
依据《表决权托付协议》约好,广东弘敏将其持有的金科股份6%股份份额的表决权托付给黄红云先生行使的收效条件是:黄红云先生对金科股份实践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少于等于1,096,908,954股或黄红云先生实践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份额小于等于20.5425%。
鉴于黄红云与陶虹遐均没有免除一起举动联系的清晰的意思表明,在此景象下,黄红云先生及其一起举动听陶虹遐、虹淘公司、黄斯诗、金科控股一起持有金科股份1,601,515,668股股份,占金科股份总股份的29.99%。没有到达《表决权托付协议》中表决权托付的收效条件,未触发股东要约收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