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 35 万余元不还,一审男人被判犯信用卡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为司法解说对信用卡欺诈罪的违法数额作出批改,近来,市中院二审改判男人缓刑。
信用卡透支 35 万余元不还
2013 年 1 月,陈先生在某银行申办一张信用卡,开卡后在西岗区兴业装修资料商场等处消费,至 2015 年 4 月 1 日最终一次有用还款,经银行屡次催收超越三个月,仍未偿还欠款。截止 2016 年 6 月 10 日,陈先生的信用卡已透支本金 35 万余元。
银行屡次催收未果无法报警。2018 年 3 月 14 日,公安机关在沙河口区陈先生家中将其传唤至西岗分局。2018 年 3 月 14 日,陈先生被监视居住,同年 10 月 12 日被拘捕。案发后,陈先生偿还本金 35 万余元。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西岗区人民检察院以犯信用卡欺诈罪对陈先生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以为,陈先生以非法占有为意图,运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欺诈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信用卡办理制度和发卡银行的资产所有权,已构成信用卡欺诈罪。陈先生到案后返还悉数欠款,依法予以从轻处分。
2018 年 11 月 22 日,西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先生犯信用卡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分金 5 万元。
一审宣判后,公诉机关提出抗诉;陈先生提出上诉。
陈先生以为,一审判决后,司法解说作出批改,依据现行司法解说的规则,其在提起公诉前悉数偿还透支金钱,且认罪认罚,具有不申述或免予刑事处分的法定条件。
抗诉机关以为,依据 2018 年 12 月 1 日收效的司法解说规则,陈先生恶意透支本金 35 万余元,该款于案发后悉数偿还,应确定为违法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原判量刑畸重,应当依照新的司法解说从头量刑。
二审男人被改判缓刑
二审法院以为,一审宣判后,一审判决没有收效曾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批改〈关于处理波折信用卡办理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决议》,批改后的司法解说规则,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确定为信用卡欺诈数额较大。据此,应当确定陈先生归于违法数额较大。综上,原判确定现实和适用法令正确、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司法解说对信用卡欺诈罪的违法数额作出批改,法院对陈先生的量刑予以调整。
近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陈先生犯信用卡欺诈罪,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分金 5 万元。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