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0-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方案:无
一、 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二) 股东大会举行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奢华精选酒店3楼萧邦厅
(三) 到会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康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状况:
(四) 表决方法是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矩,大会掌管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招集,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掌管,会议选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举行。会议的招集和举行程序、表决方法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令、法规的规矩。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到会状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到会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到会3人;
3、 董事会秘书申睿波先生到会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档办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方案审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方案
1、 方案称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
审议成果:经过
表决状况:
(二) 触及严重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 关于方案表决的有关状况阐明
上述方案取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经过。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诗、吴焕焕
2、 律师见证定论定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和举行程序、招集人及到会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历、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成果等相关事宜契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矩》等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矩;本次股东大会的抉择合法有用。
四、 备检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抉择;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令定见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