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历:吉网
2021年7月27日,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吉林省文化产业出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法集资案子行为人退缴赃物和被害人报案期限的布告。其布告内容如下:
为依法惩治吉林文投集团不合法集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次序,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处理不合法集资刑事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定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布告如下:
一、2021年1月25日,吉林省文化产业出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欺诈、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一案张子毅等首要违法嫌疑人已移送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到现在,公安机关共查封、冻住、扣押土地、房产、车辆、古董字画、工艺品、饰品、现金等很多涉案资产,确权、判定、评价作业正在有序进行,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追赃挽损力度,最大极限拯救被害人丢失。
二、公安机关已经过多种方法告诉被害人进行报案,但仍有部分人员未报案。为最大极限保证被害人权益,请未报案人员带着相关资料(出资合同、担保函、出资证明、付款依据、银行买卖凭据、宣传资料、微信截图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违法的依据)在本布告发布起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报案。逾期不报案后果自负。
三、吉林省文化产业出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法集资案的行为人(包含各部门主管、职工、兼职人员),自布告发布之日起当即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对自动投案退缴违法所得的,能够依法从轻、减轻处分;对拒不投案、不退缴赃物的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长春区域出资的被害人报案地址:户籍所在地在长春区域的,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报案;户籍所在地在长春区域以外的,到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进行报案:长春以外区域出资的被害人报案地址:各区域办案的公安机关。特此布告。
我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附原文布告:
修改: 王金顺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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