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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21股票-宇信科技副总经理王野收警示函 配偶短期交易自家股票 – 财经

wx头像 wx 2022-01-30 23:49:5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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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站近来发布的关于对王野采纳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办法的决议(〔2021〕116号)显现,经查,王野担任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300674.SZ)副总经理期间,其爱人刘宇娜名下证券账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买入、卖出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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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表明,上述期间内生意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决议对王野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王野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自己及亲属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严厉标准生意行为,根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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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则:

大通证券官方网站,大通证券官方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同意的其他全国性证券生意场所生意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许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许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一切,公司董事会应当回收其所得收益。可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下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则的其他景象的在外。

300116?300116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许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含其爱人、爸爸妈妈、子女持有的及使用别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许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依照第一款规则履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履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依照第一款的规则履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当连带责任。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王野采纳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办法的决议

〔2021〕116号

王野:

经查,你担任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你的爱人刘宇娜名下证券账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买入、卖出上市公司股票。

上述期间内生意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我局决议对你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你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自己及亲属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严厉标准生意行为,根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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