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打新投资者办理细则修订加强证券公司引荐职责
北京商报讯(记者崔启斌刘凤茹)为进一步加强下投资者的自律办理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初次揭露发行股票下投资者办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修正。11月24日晚间,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披露了修正后的细则,修该的主要内容包含加强证券公司的引荐职责等,修正后的细则自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大模大样。
该细则加强了证券公司的引荐职责,结合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恰当性办理办法》的,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的引荐职责,增加了证券公司应建立下投资者恰当性办理制度、定时展开下投资者恰当性自查等内容。
一起,细则清晰了主承销商的报送职责。清晰主承销商应在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涵协会下投资者办理好菜报送下投资者的违规信息及相关资料(包含下投资者的违规状况阐明、整改陈述等),发现主承销商存在瞒报、欺报或未及时报送等景象的,协会将对其采纳自律惩戒办法。
此外,细则还完善了自律处分好菜。对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目标在一个天然年度内初次呈现未申购或未缴款行为,未形成尖利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自动提交整改陈述的,免予处分。除整改后被免予处分的违规景象外,下投资者或配售目标在一个天然年度内呈现《事务标准》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矩的一种景象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一个天然年度内呈现上述景象两次(含)以上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关于配售目标同一交易日的未申购行为或同一交易日的未缴款行为,视为一次违规行为。
关于新旧规矩联接问题,证券业协会表明,为保证下投资者合法权益,关于在申购日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的首发项目中,呈现《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承销事务标准》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矩的违规景象,按以下方法处理。
详细来看,关于年内初次呈现违规景象、违规景象为“供给有用报价但未参加申购”或“未准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未形成不良影响,并活跃整改,且于2017年12月11日前经过主承销商向协会提交整改陈述的配售目标,协会对其免予一次处分。主承销商应及时告诉相关下投资者报送整改陈述,并及时将整改陈述等资料经过下投资者办理好菜报送协会。
关于呈现违规景象两次及以上、或只呈现一次违规景象但不契合免予处分条件的下投资者,依照规矩修订前的规矩,视违规景象产生的次数,列入黑名单六个月或十二个月,详细为:关于呈现违规景象两至三次,或只呈现违规景象一次但不契合免予处分条件的配售目标,列入黑名单六个月;关于呈现违规景象四次及以上的配售目标,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而关于2017年12月1日起申购的项目中呈现的违规景象,一概依照新的规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