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
为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将分组对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评议。这是记者从7月19日召开的“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评议动员会上得到的消息。
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之一,2017年至2018年,已对机构改革前的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8部门进行了评议,通过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水平。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推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放管服”改革,突出“优化营商环境”主题,达到“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的高度,打造优良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确定,今年将对市教育局等4部门实施评议。评议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和市委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文件规定,推进上审批、“3550”审批改革和2019营商环境提升年“八大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具体包括:简政放权、权力清单编制完成情况;审批部门权力下放、接收落实的情况;审批流程优化、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工作情况;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的无缝对接情况;推进上审批、“3550”审批改革的情况;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统筹推进配套改革,实施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落实2019营商环境提升年“八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此次评议分为组织准备、集中视察调研、审议测评、督查整改等4个阶段。8月9日前为集中视察调研阶段,结合市人大代表年中视察活动,4个代表视察组将分别对被评议部门进行视察评议。各县(市)和贾汪区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由其人大常委会组织,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专项工作评议的议题,自行开展相应的视察评议活动。
8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被评议部门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报告并测评,审议对被评议部门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的决议。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不满意票达到35%即为不满意。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向市委报送并通报市政府。
从9月初至12月中旬为活动督查整改阶段,被评议部门应按决议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各对口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跟踪督查,被评议部门向12月下旬的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19日召开的动员会指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痛点”、瞄准“堵点”,认真查找问题,剖析其原因,真正推动解决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会议要求,要通过这次专项工作评议,真正评出动力、评出干劲、评出实效、评出精气神、评出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