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5日电浙江省商场监督管理局15日发布2019年浙江省空气净化器产品监督检查成果,台州中黄工贸有限公司出产的KJF-604类型空气净化器被检不合格。
2019年空气净化器产品监督检查成果汇总表
来历:浙江省商场监督管理局站
2019年第二季度浙江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展开了全省空气净化器产品监督检查,检查了宁波、绍兴、杭州等3个区域5家企业的5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不合格1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20.00%。
检查成果显现,台州中黄工贸有限公司出产的KJF-604类型空气净化器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稳定性和机械风险、功能特征标志(颗粒物累积净化量、净化能效)、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噪声。
此外,宁波天瑞电器有限公司、友爱净控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绍兴苏泊尔(002032,股吧)日子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贝联电器有限公司被检查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被检合格。
浙江省商场监督管理局提示顾客,在空气净化器的选购过程中应该留意重视产品的功能特征标志。在选购空气净化器时应检查空气净化器标称的洁净空气量、累积净化量、净化能效和噪声,从中能够看出该空气净化器具有净化何种污染物的才能和净化才能的好坏。
一起还应重视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能效和噪声。相同洁净空气量的净化器,净化能效越高越省电。因为空气净化器是在长时间有人作业日子的场所,要特别重视空气净化器的噪声,净化器的噪声能够检查铭牌或者说明书上标识的噪声。一般来说,洁净空气量越大的空气净化器噪声也越大,现在空气净化器噪声一般为45~70dB(A),遇到标称特别小的产品要留意产品是否有错标。(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