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19-01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9年7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13,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及子公司与兴业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13,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一)《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
(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三)《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