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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792 證券簡稱:*ST鹽湖 布告編號:202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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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1年3月11日召開瞭第八屆董事會第2次(臨時)會議及第八屆監事會第2次(臨時)會議,於2021年3月29日召開瞭2021年第2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瞭《關於运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於2021年4月28日召開瞭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及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於2021年6月17日召開瞭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瞭《關於添加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暨關聯买卖的議案》;赞同在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業務的開展及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不超過10億元暫時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循環滾動运用,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发表的《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运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進展的布告》(布告編號:2021-018)、《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添加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暨關聯买卖的布告》(布告編號:202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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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續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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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托付理財托付方: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托付理財受托方: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市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市柴達木東路支行。

本次托付理財金額:公民幣26,700.00萬元

托付理財產品名稱:工銀理財·满意人生多資產輪動3個月定開理財產品(第2期)(公民幣10,000萬元)、中銀理財“穩享”(封閉式)(公民幣10,000萬元)、“安鑫”(七天)固定收益類開放式凈值型公民幣理財產品(公民幣3,300萬元)、郵銀財富.債券2018年第201期(三個月定開凈值型)(3,400萬元)。

托付理財期限:3個月、4個月、140天、3個月

实行的審議程序:2021年4月28日召開瞭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及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添加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暨關聯买卖的議案》;2021年6月17日召開瞭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瞭《關於添加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暨關聯买卖的議案》,赞同在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業務的開展及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不超過5億元暫時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循環滾動运用,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用。

(一)資金來源

本次理財資金來源為公司閑置自有資金。

(二)托付理財產品的根本情況

(三)公司對托付理財相關風險的內部操控

公司运用自有閑置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時,恪守審慎原則,選擇的理財產品為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低風險或穩健型理財產品,投向以銀行存款、貨幣市場东西、國債、同業存單等各類契合監管要求的固定收益類和非固定收益資產。根據公司《托付理財浓艳制度》,公司实行瞭相關審議程序,在不影響公司的內部正常運營的前提下,進行理財活動。同時,公司財務部會树立理財產品臺賬,及時跟進理財的運作情況。

二、本次托付理財的具體情況

(一)托付理財首要要素

1、工銀理財·满意人生多資產輪動3個月定開理財產品(第2期)

產品名稱:工銀理財·满意人生多資產輪動3個月定開理財產品(第2期)

產品類型: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風險評級:PR2

產品預期收益率(年化):3.40%-3.90%

產品起息日:2021年8月15日

產品期限:3個月

公司認購金額:10,000萬元

托付理財資金投向:契合監管要求的固定收益類資產,包含但不限於貨幣市場东西、債券(包含可轉債、可交換債等)、債券基金以及其他契合監管要求的債權類資產等。

2、中銀理財“穩享”(封閉式)理財產品

產品名稱:(機構專屬)中銀理財“穩享”(封閉式)

業績基準(年化):3.85%

產品起息日:2021年7月28日

產品期限:4個月

公司認購金額:10,000萬元

托付理財資金投向:本理財產品怀愁的資金首要投資於以下金融东西:貨幣市場东西,含現金、銀行存款、協議存款、同業存單、大額可轉讓存單、債券回購(含逆回購)、資金拆借等;國債、地方政府債、方针性金融債、中心銀行票據、政府機構債券;金融債,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長期限含權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东西、外國告贷人在我國市場發行的債券等;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債、可交換債、买卖所非公開發行債券、優先股等;以固定收益資產為首要投資標的的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各類資產浓艳產品或計劃;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優先檔;以風險對沖為意图的國債期貨、利率掉期、債券借貸等;法令、法規、監管規定允許范圍內的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

3、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之“安鑫”(七天)固定收益類開放式凈值型公民幣理財產品

產品名稱:“安鑫”(七天)固定收益類開放式凈值型公民幣理財產品

產品預期收益率(年化):A檔:7天告诉存款利率+145Bp B檔:7天告诉存款利率+245BP

產品起息日:2021年7月28日

產品期限:140天

公司認購金額:3,300萬元

托付理財資金投向:本產品怀愁資金投資於現金類資產、貨幣市場东西、貨幣市場基金、標準化固定收益類資產和其他契合監管要求的資產,包含但不限於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國債、中心銀行票據、同業存單、金融債等。

4、郵儲銀行公司開放凈值型產品

產品名稱:郵銀財富.債券2018年第201期(三個月定開凈值型)公民幣理財產品

產品預期收益率(年化):3.25%

公司認購金額:3,400萬元

托付理財資金投向:本產品怀愁資金直接或通過資產浓艳產品(信任計劃、資管計劃等)間接投資於以下契合監管要求的各類資產:現金類資產、債券及債務融資东西類資產、其他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等。投資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的份额不低於產品資產總值的80%,其间投資於現金類資產、債券及債務融資东西類資產合計不得低於產品資產總值的50%,投資於其他債權類資產不得超過產品資產總值的50%,投資於權益類資產不得超過產品資產總值的8%。產品的杠桿率不超過140%。

(二)風險操控剖析

1、 財務部門相關人員負責做好資金計劃,充沛預留資金,謹慎確定投資期限,保证公司正常運營。

2、 公司將實時剖析和跟蹤產品的凈值變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或许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要素,將及時采纳相應办法,操控投資風險。

3、 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运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能够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 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买卖所的有關規定,及時实行信息发表義務。

三、托付理財受托方的情況

本次理財买卖對方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市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市柴達木東路支行存在關聯關系。

四、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堅持“規范運作、防备風險、謹慎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本次运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是在確保公司日常運營資金流動性的前提下實施的現金浓艳,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經營,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發展。通過對自有資金適度、適時進行現金浓艳,有利於提高資金运用功率,在有用操控風險的前提下獲得必定的投資效益,契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風險提示

公司本次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均屬於低風險產品。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影響較大,不扫除該項投資遭到浓艳人風險、方针風險、市場風險、延遲兌付風險、流動性風險、再投資風險、怀愁失敗風險、信息傳遞風險等要素從而影響預期收益。

六、到本布告日,公司最近十二個月运用自有資金或怀愁資金托付理財的情況

單位:萬元

截止本布告发表日,公司前十二個月累計运用部分怀愁資金進行現金浓艳的產品没有到期的金額為公民幣58,300.00萬元,未超過公司股東大會對运用部分閑置怀愁資金進行現金浓艳的授權額度。

七、備查文件

購買理財產品相關文件。

特此布告。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7月23日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恢復上市相關事項的相關承諾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鹽湖股份”)已向深圳證券买卖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的申請,公司及相關方現就股票恢復上市相關事項作出以下承諾:

一、關於社保賬戶共用事項

針對共用鹽湖股份的社保賬戶問題,青海鹽湖鎂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湖鎂業”)與青海鹽湖海納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納化工”)均承諾,其將在重整計劃經公民法院裁决批準且執行完畢之日起的三個月內,完结獨立的社會保險賬戶的設立作业。

二、關於在元品化作业业的人員事項

公司承諾,在鹽湖鎂業、海納化工重整計劃經公民法院裁决批準且執行完畢或其被公民法院宣告破產之日起的十二個月內,公司將根據《中華公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令法規的規定對該等員工進行依法安顿,屆時公司將充沛考慮本身業務需求並充沛尊重該等員工的意願,依法依規通過員工自主擇業或為願意繼續留在公司作业的員工供给作业崗位等方法進行安顿,充沛保证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

三、關於共益債務的還款事項

到2020年12月31日,鹽湖鎂業、海納化工重整後构成的鹽湖股份對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的應收賬款與其他應收款,經鹽湖鎂業、海納化工浓艳人確認环绕《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屬於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破產重整中的共益債務。

2021年6月,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在浓艳人的監督下分別出具瞭《關於共益債務的還款計劃》《青海鹽湖海納化工有限公司關於共益債務的還款承諾函》,對於自鹽湖鎂業、海納化工進入重整程序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由於公司為鹽湖鎂業、海納化工代墊員工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原輔资料費用等各種原因產生的鹽湖鎂業、海納化工欠付公司的款項,該等款項屬於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破產重整程序中的共益債務(共益債務金額最終以實際發生為準),對於該等共益債務,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向公司均作出還款承諾:自2021年6月開始,分三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償還完畢上述款項。

公司將亲近關註鹽湖鎂業、海納化工重整程序的進展,積極催促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环绕《中華公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清償對公司的共益債務,維護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

證券代碼:000792 證券簡稱:*ST鹽湖 布告編號:2021-062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恢復上市補充资料相關問題的

進一步補充說明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发表的內容真實、準確、完好,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严重遺漏。

一、關於社保賬戶共用問題

(一)根本情況

鹽湖鎂業自建立至今未申請設立獨立的社保賬戶,共用鹽湖股份的社保賬戶,即鹽湖鎂業通過鹽湖股份的社保賬戶繳納其職工的社會保險費用;海納化工自建立至今未申請設立獨立的社保賬戶,海納化工職工共用鹽湖股份與新域資管的社保賬戶,即海納化工通過鹽湖股份與新域資管的社保賬戶繳納其職工的社會保險費用。2019年鹽湖股份實施司法重整後,鹽湖鎂業和海納化工不再是鹽湖股份合並報表范圍內子公司。根據當地社保機構要求,鹽湖鎂業和海納化工需在繳清其歷史拖欠社保費用才干設立其獨立的社保賬戶,现在由於鹽湖鎂業和海納化工现在仍處於司法重整程序中,歷史拖欠社保費用没有繳清,導致公司及子公司新域資管现在仍與鹽湖鎂業職工及海納化工職工共用社保賬戶,同時公司存在為鹽湖鎂業與海納化工代墊部分社保費用的景象。針對共用鹽湖股份的社保賬戶問題,鹽湖鎂業與海納化工已作出相關承諾。(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同日在巨潮資訊網发表的《關於公司恢復上市相關事項的相關承諾》)

(二)對公司未來財務報表、生產經營的潛在影響的剖析

1.假設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破產清算,鹽湖股份為其代墊的社會保險費用在其破產程序中為優先受償的債權

《中華公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榜首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环绕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根本養老保險、根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規規定應當付出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一般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环绕份额分配。”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破產程序中,欠繳的社保保險費用為優先於一般破產債權受償的債權。公司及新域資管為鹽湖鎂業及海納化工代墊的有關社會保險費用已得到其浓艳人回復確認,根據《中華公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上述債務屬於自行浓艳財產和營業事務期間因繼續实行合同及繼續營業而產生的共益債務,應以鹽湖鎂業及海納化工的財產隨時清償。因而,鹽湖鎂業、海納化工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用在其破產重整程序中不能得到清償的風險較低。

2.假設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將來未及時繳納其應繳納的社保費用,鹽湖股份不會运用自有資金為其代墊,鹽湖股份在法令上也沒有為其代墊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如前所述,鹽湖鎂業、海納化工歷史上存在共用鹽湖股份、新域資管社保賬戶的情況,可是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的員工系與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簽署勞動合同並建立勞動關系,未與鹽湖股份簽署勞動合同,與鹽湖股份亦不存在勞動關系。

公司已於2021年拟定相應規范办法,明確要求在鹽湖鎂業、海納化工没有設立獨立的社保賬戶之前,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的社保費用必須先由其付出給公司,然後由公司付出給社保機構。未來假如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經營情況出現惡化,導致無法付出社保費用,根據鹽湖股份拟定的規范办法,鹽湖股份亦不會為鹽湖鎂業、海納化工代墊社保費用,不會因而導致資金占用問題。

根據《中華公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義務主體為與員工有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由於鹽湖股份並不是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員工的用人單位,故鹽湖股份並沒有替該等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義務。

二、關於在元品化作业业的人員問題

(一)根本情況

鹽湖股份存在组织原鹽湖股份化工分公司員工在關聯方元品化作业业的景象,触及員工人數約2,500人左右。鹽湖股份在破產重整中將其持有的原鹽湖股份化工分公司資產悉数轉讓給匯信公司,鹽湖股份浓艳人(甲方)與匯信公司(乙方)2020年1月簽署的《資產收購協議》之“第四條 標的資產交割组织”之第4.5條約定,“甲方就鹽湖股份化工分公司實物資產的交割應同時滿足以下三項條件方能視為完结:(1)實物資產交给完结;(2)生產資質、證照、產權等變更或从头辦理完畢;以及(3)鹽湖股份化工分公司員工已妥善安顿。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交割完结為過渡期,甲方應確保鹽湖股份化工分公司在過渡期內生產正常,不断產和減產。”同時,針對員工安顿問題公司已作出相關承諾。(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同日在巨潮資訊網发表的《關於公司恢復上市相關事項的相關承諾》)

由於鹽湖股份化工分公司触及員工較多(約2,500人),職工安顿作业較為復雜,故《資產收購協議》第4.5條約定的第(3)項條件现在没有完结;环绕《資產收購協議》的上述約定以及公司與匯信公司的協商,在鹽湖股份化工分公司員工妥善安顿之前的過渡期間,鹽湖股份有義務確保原鹽湖股份化工分公司相關資產在出售後生產正常、不断產和減產,鹽湖股份赞同協調原鹽湖股份化工分公司員工(約2,500人)在元品化作业业,保证元品化工在過渡期間的正常生產經營;鑒於完结職工安顿作业所需的時間超出預期,經鹽湖股份與匯信公司、元品化工協商,為瞭使職工安顿作业順利完结,確保職工隊伍的穩定,雙方赞同延長原鹽湖股份化工分公司員工的安顿時間,在員工安顿作业完结前的過渡期間,該等員工的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暫時不變,由鹽湖股份组织該等員工在元品化作业业,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及住宅公積金等費用由元品化工承擔。

(二)對公司未來財務報表、生產經營的潛在影響的剖析

1.公司已就員工安顿事項充沛計提瞭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假如元品化工由於經營不善等原因無法接受上述約2,500名員工的勞動關系,且無法繼續向鹽湖股份付出上述員工的工資、社保、公積金等費用,為操控鹽湖股份因而遭受的經濟方面的損失,鹽湖股份需求與组织在元品化作业业的上述員工免除勞動關系。

根據《中華公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免除勞動關系的情況下,鹽湖股份需求依法向上述約2,500名員工付出相應經濟補償金。鹽湖股份已對前述經濟補償金進行瞭充沛測算並已在2020年度財務報表已就與上述員工免除勞動關系事項計提瞭相應的經濟補償金20,358.43萬元,故將來鹽湖股份實際與上述員工免除勞動關系時,需求付出的經濟補償金已在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中進行瞭相應的減值準備,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及未來業績構成严重晦气影響。

此外,公司在實際與上述約2,500名員工免除勞動關系的操作過程中,或许需求必定的時間,在這期間仍需求向該等員工付出職工薪酬。根據以上人員现在每月均匀工資總額計算,公司在免除以上人員勞動合同期限內,大約每月需添加付出約2,670.67萬元的職工薪酬,以上金額約占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的約1.31%,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及未來業績構成严重晦气影響。

2.公司將為有意願繼續留在公司作业的員工供给作业崗位

鑒於上述約2,500名員工中大部分員东西備較為豐富的作业經驗與才能,對於鹽湖股份未來鉀、鋰板塊新建項目裝置的生產經營發展具有較高的契合度,因而在未來上述員工的安顿作业中,公司將充沛尊重該等員工的意願,對於願意繼續留在公司作业的員工,公司將根據本身業務需求以及職工的具體情況,為其供给相應的作业崗位,實現專業人才的內部消化。

三、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對公司的共益債務問題

1、根本情況

到2020年12月31日,鹽湖鎂業、海納化工重整後构成的鹽湖股份對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的應收賬款與其他應收款合計98,367.46萬元,該等款項环绕《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屬於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破產重整中的共益債務,其间,公司對鹽湖鎂業的共益債務為90,422.82萬元,對海納化工的共益債務為7,944.64萬元,該等共益債務金額已得到鹽湖鎂業浓艳人、海納化工浓艳人的書面確認。

針對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對公司的共益債務問題,鹽湖鎂業與海納化工已對共益債務還款事項作出相關承諾。(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同日在巨潮資訊網发表的《關於公司恢復上市相關事項的相關承諾》)

2、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經營情況介紹

根據鹽湖鎂業供给的截止2021年6月的財務報表顯示,鹽湖鎂業實現利潤總額虧損8.59億元,其间折舊金額8.06億元,扣除折舊要素後實現利潤總額虧損0.53億元,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0..44億元。

根據海納化工供给的截止2021年6月的財務報表顯示,海納化工實現利潤總額虧損1.25億元,其间折舊金額2.12億元,扣除折舊要素後實現利潤總額盈余0.87億元,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0.01億元。

綜上所述,鹽湖鎂業、海納化工進入重整程序以來,在法院指導下、浓艳人監督下自行浓艳財產和營業事務,生產經營作业穩步推進。到现在,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均經營狀況已明顯好轉,折舊、利息等費用持續減少,並且其首要化工產品近期市場逐漸回暖、部分產品價格創歷史新高,公司盈余才能不斷加強,現金流量已彻底能够滿足本身經營需求,彻底有才能承擔相應的社保費用、人員工資,未來不存在經營狀況惡化無法經營的景象。

2、對公司未來財務報表、生產經營的潛在影響剖析

根據《中華公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共益債務具有法定優先性,應以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根據北京北方亞事資產評估事務所(特别一般合夥)分別對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假定在2020年10月16日破產清算條件下出具的償債才能剖析報告,鹽湖鎂業、海納化工清算狀態下的資產足以覆蓋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公司結合共益債在破產財產中具有優先清償性,鹽湖鎂業與海納化工在破產重整期間,其重整時間進程存在必定的不確定性、且面臨資金時間價值的損失風險等綜合考慮,公司基於謹慎性原則對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前述款項环绕5%份额計提。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已分別出具關於對公司共益債務的書面還款計劃。公司預計對鹽湖鎂業、海納化工依法納入的共益債務在未來能够全額恍然大悟。

綜上,公司對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共益債計提較充沛,且鹽湖鎂業、海納化工經營逐漸向好並恢復償債才能,不會對公司未來財務、生產經營、持續經營才能產生严重晦气影響。鑒於鹽湖鎂業、海納化工共益債償還未來仍存在不確定性,提請投資者註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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